法院認證的亞洲空幹王!「你是在專業什麼啦」判決理由酸度破表超靠北...網友笑倒:UCCU

@ 2016-06-14

陳沂先前批評「小豬」羅志祥是「亞洲空幹王」,還酸他推出新專輯「三拍五抱」的行銷手法是「肉體斂財」、行為如「賣淫小模」,羅志祥公司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書出爐,認為陳沂酸賣淫小模屬人身攻擊,判賠30萬,但稱「亞洲空幹王」,因早有人以此稱他,加上羅在節目中也曾以此為傲,因此認定並無損害名譽。

先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沂賠償30萬,羅志祥經紀公司認為「獲得正義」,也決定把賠償金全數捐出做公益。

不過此案判決書上網公開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其中台北地院認為陳沂稱「亞洲空幹王」無損羅志祥名譽有3點理由,分別是早已有人稱他空幹王、「幹」形容他舞技高超無貶損之意,以及羅曾在節目上談論被稱「空幹王」時並不介意,因此判定不構成損害名譽。

▲陳沂稱羅志祥「亞洲空幹王」無罪判決書公開上網後,讓ptt網友笑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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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簿公堂,上月10日判決結果出爐,因陳沂批評羅志祥「賣淫小模」已屬人身攻擊,應賠償羅精神精神慰撫金3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登報道歉;不過,法官認定「亞洲空幹王」一詞無損害羅的名譽,該案判決書提出3理由說明如下:

1.法院以GOOGLE搜尋「空幹王」後,發現早在2012年,就有許多網友稱羅志祥是「空幹王」,還有人將羅志祥的表演片段剪輯成「亞洲舞王展現高超絕技:空幹30秒,音效加強版」,甚至也有媒體在2015年以「美國羅志祥? 空幹2下遭罰38萬」來報導體育新聞,顯見亞洲空幹王並非是陳沂首創。

2.羅志祥雖曾提供維基百科資料指出,「幹」是「台語『姦』(性X、強姦)的華語轉寫,作為髒話或性俚語所用,屬下流話」,但從網友剪輯標題看來,網友是以「幹」形容羅志祥舞技高超,沒有貶抑之意。

3.而且,羅志祥在2011年4月11日播出的《娛樂百分百》節目中,討論網友剪輯的「你能承受羅志祥的30秒嗎」時,脫口「它把我所有那種砰砰砰砰剪成30秒那個,連我看到都覺得害羞了」等語,法官認為,當時的他,驕傲、欣喜之情,溢於言表。

而同年9月26日同一節目再次播放「乙○○驚天動地30秒舞蹈」之youtube影片時,羅志祥觀看網友剪輯之鍾影片後自稱「很害羞」,直問藝人小是否「性冷感」,還形容其舞蹈是「男人的本性 」等各情,足徵羅志祥主觀上不僅亦認其舞蹈帶有濃厚性暗示,也未因網友指其舞蹈為「空幹舞」,或指其為「空幹王」 、「亞洲空幹王」之稱謂,而有遭貶抑之感受,反而引以為傲。法院因此判定陳沂無毀損名譽,但罵「肉體斂財」、「賣淫小模」須登報道歉,要賠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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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羅志祥發行睽違2年的新專輯,原本有意取消「3張拍照、5張抱抱」的行銷手法,但他為了不讓歌迷失望,隨後又恢復這項簽唱會傳統,此舉被陳沂表示:

「夠了,我真的好想聊這個喔~

講得好像多委屈,都是不忍心讓歌迷失望,所以要對抗公司爭取恢復「三張合照、五張抱抱」!?

如果你真的像自己講的那麼愛歌迷的話,那應該只要有來簽名會,都可以拍照跟抱抱啊!

三拍五抱根本就是用肉體來斂財,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

同場加映,想祥跟班小鬼最近發片,坦承很介意被說是「小豬第二」,而且跟想祥已經是沒有私交的朋友了。

我懂鴻升的介意。

因為再怎麼說鴻升都想當「GD第二」啊~

欸,被說是「小豬第二」真的很羞辱人捏!」

後來羅志祥要打官司後陳沂在臉書發文:

「謝謝大家關心台灣人陳沂與中國人羅志祥的跨國官司,今天言詞辯論終結。

3張合照、5張抱抱、10張打啵、50張摸GG⋯⋯

我們真的很想知道想祥的底線在哪裡?

照這樣發展下去,到底還有什麼可以阻擋羅志祥?

最後一次開庭,要感謝的人真的太多太多。

謝謝天王羅志祥賞識,深怕我不紅,一心想要捧紅我,還幫我開拓中國市場。

謝謝想祥的粉絲幫我們蒐集完整資料,很多訴訟上要用到的資料都是從羅志祥的海外粉絲團得到的!(笑)

謝謝想祥的律師在法庭上不斷幫我們說話,如果想祥之後想怒告自己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我的律師喔!

最後一定要特別感謝我強大的律師團隊,張鈞綸律師和周珊如律師,謝謝你們用精彩的專業,陪著我全力以赴打了這場漂亮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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