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開刀!獅城阿嫲負債新幣68萬!

@ 2016-06-13

73歲阿嫲心臟病發入院,進行心臟繞道手術時出現併發症,11名醫生同時救治,奇蹟般救活。但病好後卻是另一場噩夢的開始。

原來五年前阿嫲更新了的醫藥保險有「排除心血管疾病」的附加條約,所以逾67萬元的醫藥費只獲賠約13萬元。

家人以對附加條約不知情為由,將案件提呈給法院審理,但最終敗訴。

如今阿嫲欠下醫療費和律師費共68萬4000餘元,一把年紀的她只好準備申請破產。

這名不願具名的阿嫲,是在1994年購買了一份醫療保險。2011年,她的小兒子獲知保險公司推出涵蓋更多項目的新保單,決定上網把母親的保單「提升」。

小兒子(30來歲)告訴本報,自己當時按照保險公司指示,帶母親去做身體檢查,出示了母親的醫療記錄,母親也告訴醫生,她有輕微的高膽固醇。

整個過程相當順利,母親不久後成功把保單提升。他們當時沒有仔細閱讀保單細節,因此不知道新保單有「排除心血管疾病」的附屬條件。

這一疏忽,成了阿嫲一家人的噩夢。

2013年7月1日,阿嫲突然感覺不舒服,小兒子立即將她送到伊莉莎白醫院治療,醫生隔天為她緊急動心臟繞道手術。

小兒子說,母親病情急轉直下,出現併發症,在加護病房一住三個月,一度還性命垂危,得出動11個醫生聯手搶救。

阿嫲最後保住性命,病情也逐漸穩定。

小兒子事後處理醫藥費時發現,兩年前簽下的保單,原來有「排除心血管疾病」條件,高達67萬5000的醫藥費,只可索賠12萬8000元。

他無奈表示,早知道保險沒得全額索賠,就不會帶母親到私人醫院求醫。

如今,阿嫲拖欠高達42萬元醫藥費,不知如何是好。談及這筆債務,阿嫲自責說:「我生病連累家人,真的不知道醫藥費要怎麼解決。」

官司敗訴 得付26萬律師費庭費

將案件提呈法庭審理,阿嫲最終敗訴,如今還得支付26萬餘元的律師費和庭費。

小兒子說,當初得知母親的保單的附加條件時,都感到非常意外。他們事後也從母親口中得知,保險公司並沒有就保單的細節向不諳英文的母親進行解說。

他們因此認為保險公司有一定的責任,所以決定訴諸法律行動,追討醫藥費。

案件審了兩年,阿嫲最終敗訴,得支付26萬3522元的律師費和庭費。

阿嫲感嘆:「醫藥費都還不起了,現在再加26萬元,都不知怎麼辦才好!」

做好破產打算

阿嫲做好破產打算,簽名做擔保人的兒子恐怕也會被連累。

阿嫲的醫藥費和庭費加起來將近100萬,扣掉10多萬保險費、用保健儲蓄和現金支付的10多萬,目前還欠下68萬4000餘元。

對於這筆費用,阿嫲自知無能為力,已做好被判入窮籍的準備。

她唯一擔心的,其實是兒子。「兒子送我入院時,簽下文件當擔保人,如今欠下大筆醫藥費,兒子可能也被連累。」

阿嫲想藉此機會提醒公眾,在簽下任何保單前,要向保險公司了解透徹,以免落到和她一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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