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8日,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天了……
他要辭職,原因是工作是我幫他介紹的,這兩個月每個月稅後也可以拿到4千出頭,在我們這樣的內陸城市還算不錯;他說為了我不再找他,他必須要辭職!
他要出櫃,原因是為了讓我不再找他;堅決的告訴他,出櫃只會讓自己的家人痛苦,他決心已下,面無表情從牙縫裡蹦出四個字「不惜代價」!搶過電話,和他家人出了櫃……
我和他的故事慢慢來說。
我今年34歲,他26歲。
4月中旬,我去外地出差,他在網上和一個在牡丹江的溫州人認識,幾天後,也就是我出差後他的第一個休息日,那個人從牡丹江到了我們這座城市,並且立即在這座城市買了房子……他立即墜入了這份情感之中,他告訴我,他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情。而事實是,那個溫州人早就有了BF,那個溫州人驕傲的和我說,他願意做小三……5月假期,他去牡丹江去看望那個溫州人,自願做小三……而我自動成為戴綠帽子的人。
同意他去牡丹江,是因為他們說還是了結一下,一時心軟就同意了。他臨出發前一晚,送他回家……憂心忡忡……第二天送他去了機場……很糾結。而他到了那邊之後,情況就完全變化了……他去之前我和那個溫州人通了電話,溫州人建議我檢測HIV,等他回來後就嚇嚇他,說自己感染了……他去了後,也就把身體給了那個溫州人……5月2日,我做了一件卑鄙的事情,在QQ上和溫州人的bf講了他男人在外面偷人,而那個人就在他家……同時發簡訊告訴溫州人hiv結果出來了,再之後就再也不接電話……我想,他們那天一定在不安中渡過,就好像他們違背諾言,在牡丹江是狂歡而不是訣別。這算是我的報復吧?他從牡丹江回來後,一切就都變了,在我的死乞白賴之下,我們繼續保持著關係,每個星期做一次愛,他也背著我繼續和那個人交往著……每天早上送他上班,下車時,我急切的希望他說,老公,88.生活中瑣碎的細節,但記得清楚。時間持續到6月中旬,吃東西後,回酒店後,他告訴我和那個人還在聯繫……我打電話給那個人,告訴他,如果再聯繫,我就打電話給他的BF,那個人說徹底放棄,不再聯繫。並且那個人說我是正牌,這樣的要求很合理。
在那天晚上,我要抱著他睡覺,他不同意,用拳頭捶了牆壁,這一錘,手指頭骨折了……在他的心裡又平添了很多的恨……
從他和家人出櫃後,每天早上他媽媽送他上班,下班後他爸接他下班……唉……
和我分手前,他說他沒有自由。我問,什麼是自由?他說,自由就是他可以決定戀愛或者單身,自由就是他可以決定可以和誰去戀愛……覺得,好像只要不和我在一起,他就自由了。
那麼他現在自由了。
我知道我現在有些自怨自艾,實在太不男人!
不知道從何說起我和他的感情。
我和他是我主動對他好的。不知道他是GAY的時候就對他很好了……無意中知道他是GAY,我和他都是那種表面上看上去不像GAY的那種。主動追他,他逃避,我繼續追,繼續追,放手,不聯繫,他找別人,受傷,受重傷,找我,我同意。我們在一起,繼續找別人,我窮追不捨,繼續在一起,在一起,他安心,很好的在一起,到今年4月份……全過程,懂得的人會覺得很感動,身邊有個人不離不棄;不懂得人會說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