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不合法幸福是關鍵

@ 2016-06-11

同性婚姻不合法幸福是關鍵

幾日前,福建寧德小城柘榮縣因一場特殊的婚禮沸騰了。這場婚禮的主角是兩位新郎:24歲的陸忠和20歲的劉旺強。他們的迎親車隊是幾輛電動車,沿著縣城馬路、公園、賓館等線路向人們展示他們的愛情,引得上千群眾圍觀。

圍觀的人群中,湊熱鬧的有之,真心祝福的有之,嘲諷鄙夷的有之。同性婚戀,這種在中國一直不被看好、也不被認可的婚戀關係,一直遊走於人性和道德的邊緣。在一些傳統保守派的眼裡,有傷風化,有悖倫理,甚至是一種「病態」和「變態」的表象。

我國現行《婚姻法》明文規定:結婚雙方必須是男女,這也就意味著同性婚姻尚未得到法律的認可。因此,嚴格的講,福建這對同性小伙兒的婚姻並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的保護。那麼這場聲勢浩大的婚禮秀,儼然成為了同性戀者的一種高調吶喊和宣洩,是對於《婚姻法》和傳統道德底線的一次公然抗爭和挑釁。他們藉此表達心聲,渴望得到尊重和認可,渴望得到接納和祝福。

在丹麥、挪威、瑞典等一些西方國家,提倡婚戀自由,國家甚至立法保護同性婚姻。然而,基於文化背景和認知水平上的差異,在中國同性婚姻尚未解禁,其中不乏道德理念和傳統觀念上的因素,更不乏對於繁育後代的考慮。異於常人的生理和心理活動,令同性戀者本身就懷揣自卑心理,家人眼裡的不可理喻,他人眼中的有傷風化,如果我們再為其捆綁上道德的十字架,劃定婚戀禁區,那麼對於同性戀者來說著實有些不公,也背離了婚戀自由的人性理念。

法律的制定是以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為原則。當同性戀群體日益增加,當人們對於同性婚戀的態度越來越豁達,在不對社會和他人構成危害的情況下,同性婚姻又有何不可?

同性戀者結婚並不必然影響他人的幸福,也並不影響社會和諧,我們理應祝福他們的幸福婚姻,正如姐姐寄語弟弟的一樣:「好好生活,平靜過完這一生。」

2012年10月2日,福建寧德柘榮縣城裡,一對新人舉辦了一場屬於自己的婚禮,並在婚禮上大秀他們的幸福,這場不同尋常的婚禮不僅轟動了整個縣城,還刺激了整個國人的神經,不為別的,因為這是一對男性同性戀者之間的一場婚禮。(10月17日新華網)

對於這樣一場特別的婚禮,你是怎麼看的?你是否正在搖著自己的腦袋,表達自己一百個一萬個的不同意,認為他們這是在挑戰中國的人文倫理道德,不僅不支持他們的做法,還嚴厲地批評和反對?你也許僅持有一種中立的態度,不表達自己的價值取向,對此事漠不關心,只是湊湊熱鬧罷了。你還有可能認為這是一種新鮮的嘗試,用祝福的眼神審視這一對男人之間發生的一切。

我們不要想多了,這只是一場婚禮,只不過新郎和新娘都是男人罷了。正如曹操在《短歌行》中寫道「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的一生是很短暫的,如何讓短暫的生命綻放出絢麗的光彩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思考的方向。現實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不幸福的婚姻也太多,並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離婚率正在逐年增高。於是,怎樣維繫家庭的幸福美滿,令自己的一生過的幸福快樂,不僅成為了眾多夫妻亟需破解的難題,還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我們不妨思考一下:同性戀的性取向是什麼?怎樣他們才是幸福快樂的?是給他們施加社會壓力,糾正他們的性取向,讓他們像常人一樣,還是保持他們自有的那一套「生活規則」更能使他們幸福呢?不言而喻。

最近,媒體記者不是一直在追問國人「你幸福嗎?你覺得幸福是什麼」嗎?甚至剛剛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也被記者問到「你幸福嗎?」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樣,不管通過什麼方式,走什麼樣的路徑,只要朝著自己的幸福方向努力,能達到自己的幸福目的就行,只要他們是幸福的我們就應該去祝福。

我們的社會不再是以前的一元化社會,價值取向越來越多元化,並且多元化的價值取向之間並不必然要發生衝突,我們應該用理解的心態包容他人的幸福。同性戀者結婚並不必然影響他人的幸福,也並不影響社會和諧,我們理應祝福他們的幸福婚姻,正如姐姐寄語弟弟的一樣:「好好生活,平靜過完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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