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之年選擇結婚是對是錯

@ 2016-06-10

馬克思主義的一個觀點即是:事物沒有絕對的,只有相對的。作為同志,也就沒有對與錯之分。對於世俗,我們是錯誤的、是不道德的;對於我們來說,同志即是正確的,亦是無奈的。

拋開所有的因素來講,我不後悔我是同志,如果有來世,我還是會做同志。我喜歡男人陽光中帶有的陰柔,喜歡男人粗獷中帶有的細膩,喜歡男人健壯中帶有的嬌嫩,喜歡男人豐富閱歷中帶有的單純。所以,我喜歡男人,我喜歡做同志。

然而,同志可悲就在於相對於整個世俗,我們是一類,不得不痛苦的生活,不得不尋找一個女性充當自己生活的面具。然後就這樣,鬱鬱寡歡至死。

作為我,可悲就在於不會拋棄家人而不顧,勇敢的尋找愛的人,共度此生。

而我,作為這相對的人,成全了絕對的人,也許也就無憾了。

世上最可悲的總結很多,一曰: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二曰: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明明相愛的兩個人卻不能在一起。

作為同志,後者居多,我亦屬於後者。

想起了一個故事,一個同志妻子知道了丈夫是同志,就對丈夫說:我真痛苦,居然和一個同志生活了十幾年。同志丈夫說:最起碼這十幾年你是幸福的生活,而我卻在痛苦中生活了十幾年。

是啊,當妻子不知的時候,妻子是幸福的。而丈夫在忍受著巨大的痛苦。

妻子是相對的痛苦,丈夫則是絕對的痛苦。

自從四年之前踏入這個圈子之後,生活的越來越壓抑,因為不可改變的現實,因為不可能逆轉的悲哀,想到此生都不會如意的生活,此生都不能和心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會非常的痛苦。

人只有此生,唯有的一次生命,卻要在思念、痛苦中度過。也許這就是上天對相對的同志的懲罰。

本身自己就是一個悲觀的人,又受到如此懲罰,不知會不會厭世,似乎已經在厭世。

轉而想想,相對於其他的同志我是否又應該感到欣慰?

也許自己還不太成熟,經歷多了,自然就會明白很多的道理,也能從中吸取教訓:我到底應該做什麼。雖然每一次收穫都會付出很大的代價,但是畢竟指導了人生之路。雖然會覺得很可悲,但是面對現實,我又怎麼能不如此選擇呢?

昨天過小年。

很多年了,過年一些重要的活動我都取代了父親的位置。就像昨晚,父親說好放鞭了吧。我說嗯。很自然的,我拿著香,到煤屋裡拿出鞭炮,點燃。之後拿出紙錢,在路口焚燒。以前這些事情都是由父親做的,現在都是我在做。

父親年齡越來越大,我已過而立。面對父母,我怎能忍心讓他們每天為我而操心呢?忍一生,換來父母的欣慰和快樂,也是值得的。

最近一直非常的煩躁,易怒,很小的事情都會使我發火。

婚事迫在眉睫,還要盡全力偽裝的違心的痛苦的以積極的姿態做所有的與婚姻有關的事情,真是讓我異常的鬱悶,壓力非常大。

做一名隱士又有多好。

似乎東方朔說過: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做一名隱士,主要還是心態。

接觸同志之前,總是感覺生活排得滿滿的,沒有一點的牽絆,沒有一點的顧忌,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當時很喜歡康熙老師伍次友的生活哲學,也較喜歡高士奇的生活態度,也一直按照他們的思想去生活。而今,短短的四年時間變化這麼大,還主要是心態的變化,不那麼自信了,不那麼灑脫了,牽絆太多了,心事太重了。

不管怎樣,還是感謝生活吧,感謝生活賜予我的一切,和睦的家庭,親密的愛人,熱心的朋友,安穩的工作。我會努力珍惜生活賜予我的一切,做到相對的不犯錯。

佛說,世上最珍貴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珍惜現在所擁有的。我會手捧世上這最珍貴的一切,暮年之時,回頭看看走過的路,不覺得後悔,那此生也就無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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