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邁向全面電子化,陸路交通局從2016年6月1日起,分階段來落實『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VOC)來逐步取代目前的「車卡」(RC)制度。
和目前使用的RC不同的是,VOC不含車主更名記錄,所有車主資料將直接記錄在JPJ的網上系統。落實VOC後,更新路稅或汽車更名手續已經可以直接透過JPJ網上系統處理。
這也意味著,車主在『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制度下,現階段無需親自到陸路交通局,只需到車行使用大馬卡及指紋鑑定的方式,通過線上與陸路交通局的系統連接,完成汽車註冊及轉名手續等服務,更為便捷安全。
陸路交通局發表聲明,公布了逐步落實『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的時間表,在第一階段(6月1日)起,新車及汽車轉名的車主都獲得『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而非「車卡」。
同時,在今年9月1日落實的第二階段中,更新路稅及更新汽車資料的車主,亦轉換為「『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
陸路交通局今日發表聲明稱,『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依然必須遵守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來辦理相關的手續。
聲明也解釋,在『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制度下,車主在轉名及更新汽車路稅等服務時,不再需要紙本文件,而且也不再列印交易記錄,而是直接記錄在陸路交通局系統的資料庫。
隨落實『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制度,陸路交通局線上交易服務的系統也將隨之提升,以便利公眾使用。
陸路交通局的目標是在2020年時,能全面完成「無車卡」,所有車輛都擁有『交通工具擁用權證件』(VOC)。
第一階段 (2016年6月1日)
從6月1日起註冊的新車或更名的車子將獲得VOC。
第二階段 (2016年9月1日)
從9月1日起更換路稅的車子將獲得VOC以取代RC。
第三階段 (2017年1月1日)
所有車主可以在2017年1月1日起自願到JPJ更換VOC以取代原有的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