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國籍男子到新加坡當建築工,
但工作第四天就因抵受不了炎熱天氣,中暑死去。
被「熱死」的建築工人白英俊(43歲)來自河北秦皇島。他離開秦皇島時,
當地仍處冬季,平均氣溫在零下攝氏7度到3度。
他中暑當天新加坡的氣溫則達32攝氏度,他在太陽底下工作了7個多小時。
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21日,
驗屍庭經研訊認為白英俊的死是一起不幸的工業意外。
驗屍官馬文德指出,
白英俊在開工前並沒有按照人力部指導原則上課,學習如何適應本地的環境。
驗屍官說,僱主有必要在開工前安排工人上調適課程,
尤其是那些來自寒冷國家的員工,幫助他們適應本地的炎熱天氣。
僱主也必須採取措施,
例如在工作地點附近提供水及安排休息時間等,從而減少工人中暑的風險。
在新加坡露天工作,真的很可怕,這類事故在新加坡並不少見。
中國籍工人陳長勤在新加坡因中暑索賠的案子曾引起媒體廣泛的關注。
40歲的陳長勤2010年4月從中國陝西省來到新加坡當建築工人。
不料,工作第四天,他就在公寓項目的工地中暑暈倒。
昏迷三天後,經過3個月治療,
最終還是因腦部受損而無法言語,行動不便,
腎臟和肝臟也出現問題。2012年3月,
陳長勤起訴其僱主要求索賠的案子以庭外和解告終,
獲得28.9萬新元(1新元約合4.82元人民幣)的賠償。
陳長勤起訴僱主的理由是僱主沒有按照當局建議,
給予他兩周時間逐漸適應新加坡熱帶的氣候,
甚至在他抵達當天就安排他開工,而且平均工作時間為每天14個小時,
其中露天幹活至少8小時。
但是,僱主公司的代表律師對此否認疏忽,
反指陳長勤自己不小心或其原本健康欠佳而導致中暑。
實際上,新加坡的《工作場所安全和衛生法令》規定,
僱主有義務保證工作場所的安全和衛生條件。
如果疏忽,可能意味著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也是案件的關鍵。
新加坡位於赤道附近,最高日均氣溫略高於30攝氏度,
最低氣溫不到24度。不過,生活在這裡的人會發現,
由於新加坡是海洋性氣候,濕度較大,
到了這個溫度已讓人難以忍受。白天大多數時候,
如果走在戶外,直射的太陽更是讓人受不了。
因此,這也是新加坡的綠化聞名遐邇的主要原因。
道路兩旁一般選擇樹冠高大的雨樹作為行道樹,人們走在街上通常可以避免暴曬。
許多公交車站和天橋也有遮蓋,
一則擋雨,
二則遮陽。
一般居民如果感覺天氣太過炎熱,
可前往有空調的商場或社區聯絡所等地點。
而此時最大的挑戰也許是那些露天工地。根據當地媒體的報道,
自2007年至2011年,新加坡當地先後報告8起建築工人中暑的案例,
其中2人腦部受損,3人完全康復,但也有3人不治身亡。
來自中國遼寧的田偉死亡時年僅38歲,
2009年來到新加坡的第三天,
在太陽下工作5個小時後不支倒地,
他的僱主被控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認罪後被判罰款2萬新元。
新加坡工作場所安全和衛生委員會在2010年曾聯手發布工作場所暑熱應對指南,
建議僱主給工人,尤其是新到新加坡的外籍工人兩個星期的適應時間,
禁止抵達之初就讓工人在烈日下工作過長時間或承擔太重的工作負荷,
而應逐步增加他們在烈日下工作的時間。
比如每天將工人在烈日下工作的時間延長一個小時。
同時,給予工人必要的教育,
比如多喝水,甚至安排集中喝水時間,以防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