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阿旺欲在國會尋求通過的私人法案並沒有包含「斷肢法」這個詞。那是有關修改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這是政府的說詞。
不,還不止這些。有關修改將允許伊斯蘭法庭實施更為廣泛的、在此之前是不被允許的刑罰。以吉蘭丹為例,這些刑罰形同伊斯蘭黨所認為的「斷肢法」。
換句話說,即使提呈的法案不是指特定的伊刑法,但是卻能夠讓伊黨落實他們認為的「斷肢法」。吉蘭丹州法已經存在斷肢法,然而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現有的刑罰設定限制,令他們無法落實。
想像一下,丹州的法律原本是無子彈的槍,但在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修改通過後,他們就擁有子彈了。再者,其他的州也可以通過同樣的法律,如果他們有同樣的意願。
如果修改被通過,那麼就打開了缺口,讓這個伊黨認為是一般人不能過問,已經擁有1千400年歷史的法律系統得以落實。
他們說有關法律只實施在穆斯林身上。我發現對於一些非穆斯林來說,這並無大影響,因為和他們沒有關係。也許他們並不在乎,他們的鄰居可能因為喝酒和通姦以及改教,而受到嚴峻的法律對付。
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如果法案通過就影響深遠。誰知道,它可能為其他的古老法律鋪路,在未來得以實施。
而巫統似乎很樂意幫忙伊黨完成心愿。伊黨也很高興接受巫統的協助。曾經的宿敵變成了現在的好友。
我很好奇這是什麼情況。是為了政治里程碑?肯定不是。伊黨是政黨,但他們也說他們是虔誠的,非常宗教化的,肯定的他們不是只為了政權而合作。
然而,我知道些什麼?我畢竟比不上伊黨里的那些人來得虔誠和宗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