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友不認帳 她竟找假老公辦假婚禮
32歲的女被告找人冒充男友跟她結婚,被判監禁四周。(檔案意示圖)
(新加坡6日訊)女郎與男友未婚先孕,但男友卻懷疑孩子是女郎前夫的種而提分手。為證明孩子是男友的,女郎竟找人假冒男友身份假結婚,找假老公辦一場假婚禮,好在報生紙上登記男友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新加坡《新明日報》及《聯合晚報》報道,被告是一名32歲獅城華族婦女,案發時是一名財務助理。
她面對一項欺騙罪,以及一項觸犯宣誓法令,今早被判坐牢4周。為保護女郎孩子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泄露孩子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0年與一名當時只有25歲的莊姓男子談戀愛。被告當時已婚,但已沒和丈夫同住。兩人在2011年正式離婚。
被告在這段期間懷孕生子,但男友卻發現兒子報生紙父親一欄,卻寫著前夫名字。男友懷疑兒子是被告前夫的種,最後與她分手。
被告為挽回男友,結果在2012年10月25日,偷了男友的身份證,並找朋友楊家龍(32歲,譯音)假結婚,以便在兒子報生紙上,將兒子父親一欄改為男友。
被告「結婚」隔天,將結婚證書拍照傳給男友。男友知道後,於隔月7日到警局報警。
被告精心策劃婚禮
控方指被告精心策劃陰謀,大費周章找宣誓官到鼎泰豐見證婚禮,欺騙政府機構,有必要嚴懲。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幹案,現在婚姻註冊局網站排結婚日期,還找來朋友冒充男友身份。
控方說,被告在2012年10月25日,先與朋友到婚姻註冊局簽署一份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在「騙到」結婚證書後,於112加東(112 Katong)購物中心的鼎泰豐結婚,還請宣誓官,以及被告母親及另一名朋友當證婚人。
控方說,被告精心策劃,欺騙政府機構,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6周。
冒充身份結婚事件2012年10月25日,在婚姻註冊局(ROM)上演。(檔案照)
假結婚演全套
兩人假結婚演全套,不只偽造受害人簽名,還在被告朋友和家人的見證下宣讀婚姻誓約、交換戒指。
2012年10月25日,早上11時30分,被告和同夥到婚姻註冊局「結婚」,被告同夥在婚姻監誓官的見證下,偽造受害人的簽名,與被告一起簽署一份婚姻宣誓聲明。
之後,兩人離開婚姻註冊局,到加東一代的鼎泰豐餐館簽婚姻證書。
兩人出被告和受害人的身份證,向婚姻宣誓官「證實」身份後,並在家人朋友的見證宣讀婚姻誓約、交換戒指,並在結婚證書上簽字。
之後,被告的朋友和母親以見證人身份,也各在結婚證書上簽字。
「假結婚」後的隔天,被告拍下結婚證書的照片,發給受害人,告知對方:你已經和我結婚了。
根據案情,受害人在2012年11月7日到宏茂橋南的鄰里警局報案,表示他在10月26日收到被告發給他的一張結婚證書的照片。
受害人指出,結婚證書上是他和被告的名字,被告也告訴受害人,他已經與被告結婚了,但受害人從未與被告註冊結婚。
因「假結婚」不能與男友結婚
律師說,被告如今已有穩定交往對象,但礙於「假結婚」事件,不能與現任男友結婚。
律師說,被告目前認識一名男友,並與他生了兒子,目前6個月大。
律師透露,被告因「假結婚」事件,不能與現任男友結婚,必須到家事法庭,判這段婚姻無效。
至於同謀楊家龍,他目前還未被治罪。
被告生命中的4個男人
①前夫:被告與前夫結婚,但感情不美滿,於2011年離婚。兒子報生紙原先將丈夫列為孩子生父。
②前男友:被告與丈夫分居期間,認知莊姓男子,被告期間懷孕生子,但對方懷疑兒子不是他的種,最後與她分手。
③假老公:被告找來朋友楊家龍,冒充男友身份,於他「假結婚」。
④現任男友:被告目前認識一名新歡,並與對方育有6個月大的兒子。
無法承受壓力才犯罪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患有急性應急反應,還曾一度想要自殺。
代表律師指出,事發時被告患有急性應急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因為無法承受壓力才會犯罪。
律師也說,雖然該病症並不是非常嚴重的病,但可見被告的精神狀態並不穩定,而因感情的困擾,被告還一度想要自殺。
律師還指出,被告如今有兩個孩子,還有一個交往的對象,希望法官能輕判,讓她出獄後能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