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結果:中霸氣直截了當回了3句話

@ 2016-06-04

本月30日,原本是荷蘭海牙國際法庭原定的宣布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日期。不過據台媒稱,因台灣就太平島地位提交相關證據,宣判時間將會延遲,可能要等到6月甚至7月。對於菲律賓借國際仲裁手段,單方面指控中國違約,中國政府對此的表態是「不參與,不接受,不承認」。中菲南海問題再次在國際上引起熱議。

5月20日,海洋法專家、中國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傅崐成(文匯講堂第38期嘉賓)在海牙接受外國媒體駐荷蘭記者聯合採訪,指出中國對南海仲裁案 的態度和做法是在踐行並捍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5月27日,文匯講堂就該案對剛從荷蘭、加拿大巡迴演講歸來的傅教授進行獨家采 訪。

荷蘭海牙國際法庭

一、仲裁結果或模稜兩可,談判協商被國際公認為上策

文匯:現在越來越臨近南海仲裁案宣布結果的日子。南海歷來是周邊國家紛爭不斷的區域,當下世界邏輯實際仍以西方強權主導,美日等國在此案中也虎視眈眈,那麼您對接下來的南海形勢走向有何預判?您認為應採取何種解決方式?

傅崐成

傅崐成:預判未來走向,這是很困難的事。畢竟我們都不是仲裁員肚子裡的蛔蟲,不知道他們的內心想法,甚至於原定的仲裁裁決公布日期,由於國際輿論的 紛紛反對,國際上已經盛傳將推後至六月,不排除到七月。但是,從常情常理來看,很可能仲裁員會像以前諸多國際司法或准司法的裁判者一樣,在面對敏感的、本 應排除強制管轄的案件時,做出模凌兩可的無意義裁判。這種做法在國際法院裁決當年的葡萄牙印度飛地案例中,表現得最淋漓盡致。

目前,國際社會最行之有效的解決爭端方式是談判協商,這最能體現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中國與有關聲索國已就堅持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議達成共識,通 過談判協商解決爭端,已經成為地區共識。中國堅持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以及地區協議,通過談判協商解決與鄰國的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問題,這 是全世界都知道的爭端解決最佳選擇途徑。看看任何國家的權威國際法課本,每個人都將發現這一簡單事實。

二、中國「三不」表態,將推動國際法進步

文匯:2015年,南海仲裁庭作出初步裁決時,中國外交部已明確回應: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有關問題的裁決是無效的,對中方沒有拘束力。日前,外交部也發言稱,該案無視南海問題的基本事實,以「法治」之名行破壞法治之實。您如何解讀中國政府的表態?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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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中國對南海仲裁案的態度和做法,一方面符合《公約》的各項規定;另一方面,只不過是誠實說明了一個簡單的事實:法院也會犯錯——何況一個臨 時組建的仲裁庭。一般合議庭的裁判除合議庭集體意見之外,永遠都必須允許協同意見和反對意見的存在。有不少協同意見和反對意見所包含的法學原理原則,多年 以後,被證明是正確的,也正是這些不同意見推動了法律的進步。

從這個角度看,中國應該繼續堅持對《公約》條款的正確理解,堅決批評南海仲裁的不當程序及裁決過程中的錯誤考量,以此推動國際訴訟和司法程序的改善,為國際法的進步作出貢獻。這將是中國對世界人類的正面貢獻。

三、澳美教授有失偏頗,「三不」立場示中國「so right」

文匯:中國的「三不」立場,也引起一些學者的熱議,如雪梨大學凌兵教授認為既然中方理據十足,就不應該拒絕出庭,實則畏懼敗訴風險,南海形式將陷中 國於瀕臨絕境之地;紐約大學孔傑融教授(Jeromy Cohen)則表示中國的這種態度是民族主義立場的體現,塑造了無視法律的國際形象。同為法律學者,您如何看待這兩種觀點?

傅崐成:這兩位教授的意見我都看過。凌兵教授對於應訴與否的看法,我尊重。但是,或許他對於國際外交的藝術性質,欠缺了解。幾年前,我們曾在同一研 討會上討論過他的計算公式。顯然,如何處理國際訴訟或仲裁的挑戰,不是幾個簡單的因素可以窮盡其考量因素的。這是一件複雜的法律與藝術的交集問題,超級電 腦可能也計算不出任何標準答案的。

南海部分示意圖

凌教授應該會同意:這事確實無法用任何公式計算出答案。這件案子,如果我們束手就擒,任人汙衊,我們就是自陷絕境。但是,相反地,如果我們大聲疾 呼,讓世界人類知道,我們正在為全人類樹立真實公正的准司法程序正義,正在為全人類維護多邊公約的尊嚴與可靠性。我們將不但不會陷入絕境,還會獲得各國的 尊重,成就一個更公平、合理、更遵守國際法的和平世界。中國人有這個智慧和能力。要有一點信心嘛!

至於孔傑融先生的評論,完全是一種企圖阻撓真相的既得利益者觀點。今年3月7日晚上,我在紐約大學法學院講座時,他也到場了。我講完了之 後,Cohen教授起立說:「傅教授您說得很好。但是中國人不能因為自認為自己如此正確(so right),因此就決定站在法院的向對面。」我回答他說:「Cohen先生,200多年前,一群勇敢的人們,因為英格蘭國王堅持說,『你們不能因為自認 為自己如此正確(so right),因此就站立在我的法院的向對面』,於是他們就宣布了《獨立宣言》。」當時全場鼓掌,支持了我的說法。

以華盛頓為首的《獨立宣言》起草隊伍

至於孔傑融先生的評論,完全是一種企圖阻撓真相的既得利益者觀點。今年3月7日晚上,我在紐約大學法學院講座時,他也到場了。我講完了之 後,Cohen教授起立說:「傅教授您說得很好。但是中國人不能因為自認為自己如此正確(so right),因此就決定站在法院的向對面。」我回答他說:「Cohen先生,200多年前,一群勇敢的人們,因為英格蘭國王堅持說,『你們不能因為自認 為自己如此正確(so right),因此就站立在我的法院的向對面』,於是他們就宣布了《獨立宣言》。」當時全場鼓掌,支持了我的說法。

美國的法學家不能只允許、頌揚自己的祖先勇敢面對「權威的錯誤」,卻強迫其他人民接受「權威的錯誤」,否則就認定其他人民是「無視法律」的惡徒。我 的意思很清楚:法院也是會犯錯的。如果我們是如此正確(so right),我們有權利和義務,為了我們自己以及人類子孫的未來,勇敢地站出來,大聲告訴法庭說:「我是如此正確,而你錯了,所以你必須修正錯誤!」我 們正在如此為人類社會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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