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吳怡霈去年8月20日上午11點多,開白色BMW愛車經過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右轉218巷時,與騎車雙載的廖姓女子及陳姓女子發生車禍,
廖女、陳女向吳怡霈索賠新台幣630萬元,後經協調,和解金額雖降至200多萬元,但吳怡霈仍嫌過高,雙方和解破局,廖、陳兩女決定提告,吳怡霈遭檢方以過失傷害罪起訴,士林地院首開庭,吳怡霈與律師告訴法官,當時已盡注意義務,無過失,希望送鑑定查明車身有無撞擊點,確定車禍原因。
吳怡霈向法官表示,當時她的車速保持在20公里以內,右轉前也有打方向燈,經確定廖女騎乘的機車距離她還很遠後,才將車頭右轉,但仍發生車禍。
至於遭撞的廖女、陳女也供稱,吳怡霈的車子並沒有撞到她們,而吳的委任律師經申請閱卷,亦發現吳的汽車根本沒有撞上機車。
吳怡霈受訪表示,本案起訴後,律師閱卷後才知道,第一時間對方告訴警方,是自己滑倒摔傷,且她有檢視車身,發現並沒有擦痕,但無論最後鑑定結果如何「兩個小女生住院,我都希望賠償對方」。
吳怡霈透露,這是買了該台BMW後,第一次出車禍「當時全身發抖,快嚇死了」,最近都是坐計程車,或是請親友接送,已很少開車。
《蘋果》報導,吳怡霈日前錄超視《2分之一強》空檔受訪表示,自車禍後她一直有開車陰影,只敢在住家附近小開一段路,但若到與車禍地相似的路口,她在右轉時就會萌生心理障礙,面對右側川流不息的機車車潮,變得無法順利轉彎,上周她還因此卡在路口近3分鐘。
問她有想過看心理醫生?她覺得目前還沒那麼嚴重,不過現在開車,除了看後照鏡,還會多加轉頭看後方來車,避免視線死角。
吳怡霈說,當時車禍後,她曾疑惑自己的汽車為何毫無傷痕,只有輪胎上有撞擊痕跡,先前遭檢方依過失傷害起訴後,委任律師申請閱卷,
結果發現她的汽車根本沒有撞上廖女的機車,廖女、陳女也向警察表示,她的汽車沒有撞到她們,
然而將近10個月過去了,吳怡霈對這場車禍仍心有餘悸,甚至回想起對方一直流血的畫面,連當時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都不敢看,她至今一直有開車陰影,只敢在家附近開一小段路,只要行經與車禍地點相似的路段,心裡便會感到恐懼,面對大量機車車潮時也會緊張。
官司持續進行中,她錄超視《2分之一強》,受訪時表示希望此事過去,她也希望賠償傷者,但坦言現在心中有強烈陰影,不願再經過事發路口。
不僅如此,吳怡霈因這輩子沒出過車禍,她事發後就再也不敢開車,出門一律請經紀人代駕,且因不會騎機車,搭計程車居多,她說:「希望這件事趕快低調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