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後悔!你把佛前供品吃了嗎?
2016-06-03 16:11
供養過佛菩薩的供品究竟能不能吃?經常有人會問:「家中佛前的供品,供養後家人可以吃掉嗎?」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凈的地方。在漢地一般都把供品給吃了!
喬美仁波切曾經說:「供養佛菩薩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也不能布施給狗等旁生,而應倒在潔凈的高處。如果有鳥類啄食,那是可以的,因為鳥類屬空行種性。」記得我去泰國時,見到許多人將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分食,並說這是求佛賜悉地的一種方式,當時我也有點看不慣這種做法。但現在根據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觀點,供品在供養三寶之後,只要觀想三寶賜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菩薩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凈的地方。在漢地就不一樣了,供品一定要吃,一點也不能丟掉。這兩種情況看起來是截然相反的,但是實際上並不矛盾。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裡面有加持力。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還心存吝嗇,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 你吃供品的行為就有罪過。如果你自己不吃,把供品送到清凈的地方,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另:供過三惡道眾生的食物(如蒙山施食等法會)最好不要吃,全部布施出去,你給給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個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那個不能再吃了!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點特別要注意:在漢地寺院見到許多人將自己買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帶回去,這會犯盜戒,對境比較嚴厲。在寺院既然供養了,就是十方所有,個人無權私自處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後已經撤換下來的後,由寺院裡的師父統一布施給你吃,你可以收下,這是三寶的慈 悲護念。
慈誠羅珠堪布大師曾經開示:平時供佛的供品,最好不要自己享用。可以布施其他人,或者念誦數遍觀音心咒,施於室外潔凈之處(比如山上、江河湖海等處),觀想上師、觀音菩薩加持,化為無量的甘露美食布施餓鬼道眾生,所有眾生離苦得樂、速證佛果。
我們以清凈的發心作供養,以此對治無始以來的貪嗔痴習氣,如果對供品還有貪著之心,顯然是不合適的。我們不享用供品,一般還不至於影響正常生活。但是,曾經做過我們父母的餓鬼道眾生,時刻都處於饑渴悲苦之中,以大悲心將供品施給鬼道眾生,讓他們享用甘露美食,往生善處乃至往生凈土,這才是真正利益廣大的事情。
供養上師三寶,是恭敬心的一種體現,自己喜歡的東西都可以供。如果你把好的東西留做自己用,不好的東西供養給上師三寶,那就有罪過了,因為你的心不正。如果你的心是完全清凈、完全恭敬的,那麼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以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