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屋主偷了錢還把房客猛刺喉嚨殺死?!死者屍體遺棄多天發臭至整座組屋!事後屋主卻竟然還....

@ 2016-05-30

死者陳大春(54歲)被人發現身體被砍刺多刀及割喉,肚破腸流,慘死組屋單位房門處。

據悉,死者疑曾遭偷竊物品,心生不滿,深夜與二房東起爭執,2天後遭人發現割喉慘死,二房東夫婦及一歲女兒,不知所終。

涉嫌謀殺二房東的被告周玉平(32歲,修理冷氣機技工),通過代表律師馬尼安馬拉邦和實習律師陳松元向有關單位申請修改控狀,而上週五獲總檢察署允准。

「男子遭二房東割喉案」;在法庭允准控狀從謀殺案修改成疏忽致死案後,被告今日俯首認罪,被判坐牢18年。

。租房獨居中年男子,疑曾遭偷竊心生不滿,深夜與二房東起爭執,兩天后被發現遭人割喉慘死房門前,二房東夫婦及1歲女兒則不知所終。

死者全身被砍刺多刀,死狀慘不忍睹,致命傷是喉部被割。警方過後在現場尋獲一把相信是兇刀的巴冷刀。

死者陳大春(54歲)今日凌晨被人發現,浴血倒斃新加望美好花園馨園組屋一個單位內的房門處。

警方於同年2月1日晚上7時30分,在吉隆坡焦賴逮捕涉案被告,起回屬於死者的手機,而被告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四日被提控上庭。

全身被砍刺多

死者斃命相信超過24小時;惟嫌犯干案後,將屋內抽風機與風扇全部開啟,因此,鄰居都沒嗅到屋內有異味。

死者僱主是因死者兩天沒工作,致電他也沒接聽,昨晚到死者住處敲門和按鈴,沒人回應後,由窗戶看到死者躺在地上,即報警處理。

警方今晨5時許破門入屋調查,驚見死者斃命房門處,渾身浴血,與死者同住一屋的二房東夫婦及一歲女嬰則失蹤。

據悉,死者是兩個星期前搬到事發地點組屋,向二房東夫婦租房獨居。

死者入住後,發現房間常遭人潛入,室內財物常不翼而飛。他心生懷疑,向二房東興師問罪,後者妻子曾向死者承認其丈夫偷了800令吉。

警鎖定嫌犯身

死者原本想報警,但後來在二房東妻子懇求下,答應以扣除房租,每月供還400令吉的方式攤還,息事寧人。

不過,死者仍耿耿於懷,常因此事與二房東夫婦爭吵,相信因此種下禍根。

另一方面,麻坡警區副主任莫哈末哈尼夫透露,警方基本上已掌握情報,鎖定嫌犯身分,並將展開行動捉人。

他透露,死者身中數刀,頸項刀傷深可見骨,真正死因仍有待法醫解剖調查。

消息指出,嫌犯年約28歲,擁有犯罪紀錄,其妻子30多歲。

住處曾傳吵架求救

死者住處週四晚上曾發出吵架聲和求救,但鄰居不當一回事。

一名巫裔居民指出,他週四沒上班,在家較晚上床,凌晨12時30分左右,死者屋內曾傳來吵架和敲擊聲,沒多久就靜下來了。

另一名居民則透露,週四晚上,案發單位曾傳來死者淒厲求救聲。

居民說,死者叫了大概3聲後,就靜了下來,由於事發單位嫌犯夫妻經常吵架,所以大家也沒理會;豈料,週日看到很多警員到來,大家才驚覺發生命案。

死者咖啡店的同事透露,週四咖啡店沒有營業,所以沒見到死者,但週五和週六死者也沒上班,東主過後上門找人,揭發命案。

疑錢露眼惹殺

死者疑錢財露眼引來殺機。

咖啡店死者劉姓同事透露,死者遇害前的6日左右才發薪,並把錢帶在身邊。

他說,事發前,他和太太及同事曾多次勸說死者,不要把錢帶在身邊,避免遭人搶劫,並勸死者把錢存入銀行。

「死者說原本他把錢放在枕頭下,但一直被人偷走,才把錢帶在身上;因為將要回鄉,存入銀行也不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一群同事在死者遇害後,放下工作,守在醫院太平間,不斷與死者家屬聯絡及提供協助。

他說,死者只是想讓兒女有更好前程和受更高教育,寧願犧牲天倫,一個人離鄉背井遠到麻坡工作。

他說,父親早年在新加坡從事烘焙工作,是個有經驗的烘麵包能手,他到麻坡也是從事此行業,並在父親同事口中得悉他(死者)晚上兼職洗碗。麻坡高庭允准控狀修改成疏忽致死案後,被告因逃過死刑懲罰,表明認罪。

麻坡高庭司法專員加米爾宣讀判詞時說,被告即使已認罪,同時幹案時非蓄意殺人,但仍需為本身行為負上責任,因這是一宗嚴重罪刑,司法必須判以重刑,作為社會的一個警戒。

因此,他判處被告坐牢18年,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控狀指出,被告於2014年1月17日凌晨12時30分至1月22日凌晨4時15分,在新加望美好花園馨園組屋一個租賃單位的住所,疏忽致死54歲房客陳大春,觸犯刑事法典304(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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