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帶3男友回家 女童疑遭非禮毆打

@ 2016-05-27

母親帶3男友回家 女童疑遭非禮毆打

國內新聞

26/05/201617:53

顏先生和女兒在葉一德(左)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道出7歲女兒遭母親男性友人非禮的經過。

(新山26日訊)一名7歲女童申訴遭母親1名男性友人非禮多達10次,另外還遭2名男性友人以藤棒毆打腳部和背部,女童父親促已不知所終的妻子7天內現身交代事情和3名友人的下落,讓警方調查案件。

54歲的事主顏先生周四帶著7歲女兒在柔佛人民社警主席葉一德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他本身是一名長途巴士司機,長期在外工作,在家的時間相當少,一個月內有26天都在外工作,這樣的情況自3年前當上長途巴士司機後,維持至今。

他說,上月28日,他沒有上班就載著女兒出外,女兒竟然說出讓他吃驚的事,女兒告知他遭母親一名男性友人非禮多達10次,包括親嘴、吸乳房和撫摸下體。

他指出,他當下就返回住家要向妻子興師問罪,但回到家妻子已不知所終,至今仍聯絡不上,去娘家找妻子也不在家。

向他透露,母親今年初不時有帶3名男性友人回家,他原本不相信女兒的話,後來向鄰居詢問,確實有這樣的事,鄰居還以為是親戚。

他也說,女兒還說,非禮她的人警告她不可以把事情告訴父親,不然就會打死她。

他指出,他得知女兒遭人無禮對待後,他就把女兒帶在身邊,跟著自己去工作,女兒在這段期間告訴他下體和肚子痛,眼見女兒如此痛苦,於本月21日帶女兒到新山醫院檢驗身體,才發覺女兒下體發炎,他立即向警方報案,且福利局也已介入此事。

「我原本以為女兒沒有疼痛,就讓事情這樣過去,卻沒想到女兒受到如此傷害,才決定報警。」

7歲女童說,母親3名男性友人原本是分開到她家,自上月起就3個人一起到她家。

她說,有一次媽媽和2名男性友人裸身睡在一起,另一名則睡在她的床。

她說,母親對她不好,還拿藤棒給2名友人打她,一人曾打她的背部,一人則打她的腳部。

女童父親顏先生說,目前女兒已停課,必須待告一段落後,才會讓女兒重新返回學校。

每月給妻2千生活費

顏先生說,妻子自18年前跟他在一起後,一直都沒有工作,是一名家庭主婦,他每月會給妻子至少2000令吉生活費。

他說,但妻子卻在外聲稱他沒有給錢她用,還表示自己認識了「有錢男人」。

他指出,這些都是他事後向妻子朋友圈哪裡聽來的話。

他說,他曾向妻子表明,若不疼女兒,可把女兒交給他,而妻子也把女兒的報生紙和身份證交給他。

他也說,妻子之前已有前科,他還因此有動手打過妻子,後來他長期在外工作,家裡發生什麼事他已不清楚,直至女兒告訴他實情,才知道發生如此嚴重的事。

限妻7天內現身交代

葉一德說,女童遭人痛打和非禮已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611條文,希望女童母親儘快現身,協助警方調查案件。

他說,若女童的母親沒有在7天內現身,他將把女童母親的照片放上臉書,尋求網民協助尋人。

另一方面,葉一德在記者會現場也致電黃女士,但沒有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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