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一次只要對方滿意就有136萬新元?
一名28歲的中國年輕男子被120萬新元吸引,答應了要跟另一林姓中年男子玩「性虐」。對方說如果他滿意,他就能得到136萬新元。
之後兩人去開房,林姓男子竟叫年輕男子付75新元的開房費。男子想著後面還有百萬新元呢,就自掏了腰包。
林姓男子用藤條鞭打男子的臀部,然後還用燃燒的香菸灼燒男子的身體。為了錢,男子假裝很享受,最後林姓男子「滿意」的給他開了一張136萬新元的支票。
然而當男子興奮的拿著支票去兌現的時候,銀行卻告知他支票上面的簽名和銀行的記錄不一樣,他隨後就被警方逮捕。他的被捕也終於讓林姓男子的詐嫖行為被揭發了。
侍應生喬裝韓國闊佬以120萬元新幣「肉金」誘惑28歲男子到酒店玩「性虐」,用藤條鞭打又用菸蒂火燒身,之後更稱「很滿意」,冒簽父親的支票開出136萬元新幣(約400萬令吉)「酬勞」。
案發2014年5月18日,地點是勞明達街的一家廉價酒店。被告林繼傑(42歲),案發時是一名侍應生,他被控欺騙、偷竊支票簿和冒簽支票三罪。
本案受害人是一名28歲中國籍男子,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他身份的資料。被告周五早認罪,等待裁決。案展5月24日再度過堂。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前兩天在網際網路上登廣告,尋找18歲至45歲的男子加入「娛樂圈」為男客戶提供「特別服務」。
隔天也就是案發前一天,受害人回應被告的廣告,並將通過微信和被告取得聯繫。
被告自稱「黃先生」,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照片發送給他。
收到照片後,被告宣稱他有個韓國闊佬客戶願意支付120萬元新幣酬勞,找人到酒店玩「性虐」讓他鞭打及用菸蒂燒身等。
受害人為了賺錢而接下「生意」。隔天5月18日凌晨大約1時30分,被告假扮成韓國闊佬,在芽籠和受害人會面。
有些聰明的小夥伴們可能已經覺得不對勁了,他當真想給他136萬新元?
當警方查支票簿的時候,才發現這個支票簿根本不是林姓男子的,而是他父親的。這個林姓男子偷了他父親的支票簿在外面裝闊找人玩「性虐」。而這個銀行戶頭上也並沒有136萬新元。
所以從頭到尾,年輕男子可謂是被林姓男子的「大餅」耍得團團轉。。。他的心裡一定是想吐血三升的心情了吧。。。
那他們兩個究竟是怎麼「搭上線」的呢?
這其中怎麼能少的了萬能的網絡呢?
林姓男子先是在網上登廣告要找男子為男性客戶提供「特殊服務」。年輕男子就主動聯繫了他,並且按照要求把照片傳給了他。
林姓男子看到照片後,撒謊他這邊有個土豪的韓國客戶,只要他願意煙燒和鞭打,就能有120萬新元。年輕男子為了錢自然答應了下來。
而最終和這位年輕男子見面的,卻是林姓男子自己。並且告知他如果表現好就給他136萬新元。
所以最終這個年輕男子因為錢而上了套,不但得忍著疼,還得自己掏75新元開房。。。
全是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