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少女遭撿屍性侵 怕父母責罵求姊隱瞞

@ 2016-05-22

出自蘋果日報:

新北市一名還在就讀國二的少女「婷婷」(化名),

今年初和友人相約至KTV唱歌,

席間少女因玩擲骰子遊戲喝了不少酒,

酒醉後遭同行的一名19歲魏姓男子撿屍性侵得逞,

少女返家後不敢告知家人,

卻因為半夜頻做惡夢,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覺有異,

少女才透露遭人性侵一事,家人得知詳情後,

憤而帶著少女至警局對魏男提告。

警方調查,涉案的魏姓男子(19歲)目前無固定工作,

年初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目前還在就讀國二的14歲少女「婷婷」(化名),

日前魏男和2名友人邀約「婷婷」外出至一家KTV唱歌,

魏男等人慫恿「婷婷」一起玩擲骰子比大小遊戲,

少女和因不勝酒力醉得不省人事,

魏男假好心要送「婷婷」回家,

實際卻是趁機撿屍圖謀不軌。

魏男將爛醉如泥的「婷婷」帶回住處,

趁她意識昏迷無力反抗之際,

強行脫去衣褲上下其手,

「婷婷」驚醒哀求住手,

仍遭魏男性侵得逞,隔天清晨少女清醒後,

偷偷自行下樓搭乘計程車回家,

她因擔心遭父親和繼母苛責,

不敢說出遭性侵一事,但事發後少女因半夜常做惡夢,

雙手胡亂揮舞吼叫:「下流齷齪、住手、不要亂來、!」等字眼,

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覺異狀,

追問少女後才得知妹妹酒醉遭撿屍性侵。

少女苦苦哀求姐姐替她隱瞞遭性侵一事,

不久少女疑似心理受創嚴重,常常藉故請假不上去上學,

姐姐才偷偷將妹妹遭性侵一事告訴家人,

隔天在母親陪同勸說下,少女才至警局報案提告。

魏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

他供稱因少女酒醉不醒,又不知道少女的住處,

才把她帶回住處休息,但僅幫少女脫去鞋子和外套,

並無性侵少女,

可能是因為2人日前有口角、誤會,少女才藉機報復。

由於少女和家屬堅持提告,

警方訊後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魏男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

魏男的行為恐已觸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另可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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