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做一件世界上很多人都做過、或正在做的事情。
我在澳洲打工渡假。
22 歲,實在年輕,選擇放下手邊的一切事物,離開舒適圈。
姑且不論那些事情有多令人牽掛,我還是會選擇出走,並且不停地持續出走。
其實我是真的不知道我要甚麼,
出發前在 google 搜尋引擎打上「澳洲打工渡假」,
看著一篇一篇文章,學語言、賺錢、認識外國人...
等等諸如此類的想法,我一概沒有感受,反正機票都毅然決然地買了,去就對了。
我想,反正生命自有出路,真的一直吃泡麵吃到害怕的時候,
會開始到超市找那些蔥啊蒜啊,再把想吃的東西炒在一起;
真的沒有足夠的旅費應付生活中的休閒娛樂的時候,
就會更努力工作;真的看見世界之大的時候,
就會相信增廣自己的眼界,
並不是多經歷一件事情,而是多了一種看待事情的態度。
在舒適圈之外,便不能再用自己淺薄的眼光看待世界了。
不得不說,我自認自己是個井底之蛙,沒去過多少地方,也沒有一技之長,
很容易天馬行空,但其實這並沒有甚麼好隱瞞的,「當我有更多更大的想法,
我就越看見自己的不足。」我現在開始看見這個世界,
用心接受這個廣大的世界,
有很多東西我沒有辦法闡述,因為我沒有你的眼睛,沒有人能代替你看這個世界。
在路途中我遇過很多來自不同國家的人,
我會主動要求合影、交換電話,試圖不讓自己只是一面之緣的背包客。
還記得那時在黃金海岸,有天晚上我跟旅伴睡不著,凌晨兩點在背包客棧外面站著聊天,
就是那時我認識了 Daniel,他跟朋友們喝完酒要回家,
停下來跟我們說話,簡單地介紹自己之後,
Dan 問我跟我的旅伴是不是 Lesbian,
我們沒有猶豫地點頭,他們便問我們是不是在交往,我們馬上否認。
我心想,這個頭髮跟我一樣短的人,怎麼可能會是我的另一半?
但我也同時想,其實在多數西方人眼裡女同志只是單純的兩個女性相愛,
但在我生長的環境裡,
大多數人則認為女同志一定要是很中性的女生(T)
跟很女生的女生(婆)相愛。
他說他哥哥是 GAY,他非常贊同,甚至完全地支持,在相談甚歡後,
Dan 約我們去他家,
我們也沒有猶豫地去作客了(其實事後想起來覺得自己真是大膽阿)
而我們也因此成為朋友。
Dan 的主業是英文老師,副業是樂團鼓手,我們常去參加 Dan 的樂團表演,
最後一次見面是 Dan 邀請我參加他的演出,那時我在布里斯本,
我告訴他參加完主日聚會後跟他碰面,
他很訝異地問我:
"Really?You go to church!?Does your church teach you that being gay is bad?"
這其實掀起我心中很大的衝突跟矛盾,我的信仰在某些事情上給我非常大的支撐。
我用一口破破的英文回答他:
「事實上,信仰跟同志的身分曾經讓我很困擾,我曾經覺得神有一天會變化我,
但我打心裡從沒有想過自己不是一個同志。」
Dan 很快地回了一封訊息"Christian lies"I mean. Sorry…...
在那個當下,我認為我所相信的事情被挑戰,
我試著讓 Daniel 了解我的信仰對我而言是如何在我非常脆弱的時候支撐我。
Dan 的立場是:「"Being gay is NORMAL, religion is WRONG."
如果有神的話,他不會論斷我們任何事情,身為同志是生命中天然的一部分,
比信仰起源得更早。真正的信仰是瞭解、尊重跟原諒。
妳是正常的,要為了自己身為同志而感到驕傲。
如果妳的家人、文化或是宗教愚蠢的沒有辦法理解,
那是他們的問題,妳應該找到新的東西去相信,
這個世界、人類的觀點需要改變,而妳很好。
希望妳永遠不要說要改變,我聽到非常難過,因為妳真的很好。」
Dan 說了很多很多,在那個當下除了覺得很感動之外,
我還是想為自己所相信的事情辯駁,
我告訴 Dan 我很感激他對我的支持,
但即使我知道我的信仰並不贊同這件事情,
對於我而言,寧可存有這樣的衝突,我也不會選擇去放棄任何一件事情。
我花了時間去釐清那一次談話帶給我的感受,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這麼直接對我說這些話的人,
而我當下選擇急著闡述我既定的想法,去表達我所信的事物;
現在我意識到,我屈服在我認知的世界裏,
越是看見事物不同的面向,就越看見自己的不足。
那一次過後,反倒是我會主動跟人說話
且專心地聆聽別人說話,
因為我不想讓我自己失去機會去認識這廣大世界裡的觀念或想法。
我經歷了這件事情,也多了一種看待事情的態度。
我想生活並不是總要制定了一個明確的目標才開始往目標前進,
而是不停地闖,在生活裡不停增廣見聞。
關於作者
儒雅,22 歲的女生,喜歡女生、
喜歡太陽、喜歡老歌、喜歡晚上、
喜歡寫字、喜歡大自然、喜歡強說愁、
喜歡順其自然,
告訴自己要總是說喜歡的事,不要說不喜歡的事。
喜歡一個人,雖然還喜歡著一個人。
喜歡溫柔,想把溫柔撒落一地,無、處、可、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