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不是鬼,但絕對不算神。抗戰時期既有私心,也時常暴露出軟弱和消極的性格,但畢竟他沒有投降,而且堅持到最後。就算是馬拉松比賽,雖然沒取得名次,總算跑(更多時候是連滾帶爬)完了全程。沒有功勞,最多算有點苦勞,更何況這種苦勞也是建立在自己所在小集團的利益基礎之上。民國不能稱之為一個朝代,更不能稱之為一個國,不要因為留下了一粒火種:台灣,現在發展的還不錯就開始顛覆歷史了。
三次和日本人秘密談判以外還要加上那位被許多日本人尊為"和平之神"的廖彬 ,日本投降後廖彬還被蔣介石獎賞一番,不料麥可阿色在日本翻出"和平之神"廖彬化名的使命檔案,質問老蔣,老蔣急忙把"和平之神"廖彬送到黃泉了。
第一樁:1938年的「宇垣一成、孔祥熙秘密談判」。
這是蔣介石第一次主動要求同日本進行的「和平交涉」。
1938年夏,宇垣一成大將出任改組後的近衛內閣外相。蔣介石獲悉,深感興趣。因為蔣在「二次革命」失敗後亡命日本,宇垣一成曾對他給以照拂而結下友誼。蔣執政後,曾多次派張群去東京、漢城(朝鮮京城)同宇垣一成就中日關係交換意見。鑒於滬寧、徐州失守,日軍猛撲武漢,形勢嚴峻,蔣介石命行政院副院長、國防最高會議秘書長張群於1938年5月電賀宇垣一成就職,張群說:閣下就任外相「實為極其重要的大事」。「過去多次就東亞問題交換意見。余確信此次閣下定能將一向抱負付諸實施。」宇垣回電說:「余昔日談及想法意見,今後定當盡最大努力予以實現。」張群再次致電,說:「能讓我們進行和平交涉嗎?如有此意,可由汪兆銘或者我本人出面接洽。」(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東京1970年版,第1245頁。)宇垣答覆:「我們期望和平談判。」「由先生與汪兆銘出面處於第一線,則需慎重考慮。在貴國人士心目中,一聽說張群或汪兆銘,會當即認為是親日派巨頭。日本人同您和汪兆銘在交涉前列對話,很容易談攏。但貴國國民卻會譴責這是親日派乾的,他們賣國求榮,反而使交涉陷於不利。」(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6頁。)宇垣指名要「與日本關係不深」的新任行政院院長孔祥熙出面交涉。
6月26日,「宇垣一成、 孔祥熙秘密談判」以日本駐香港總領事中村豐一與行政院秘書喬輔三之間在香港舉行「預備會議」的形式進行。
這次交涉有兩個特點:一是日本宇垣外相要求中國:(一)承認滿洲獨立;(二)華北、內蒙劃為『特殊地區』;(三)對日賠償;(四)經濟合作,共同開發(中國)資源;(五)在某些地區駐兵;(六)中國接受日本顧問或其他指導者。(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 1247頁。)而孔祥熙院長在「滿洲獨立」問題上對日本做出從無先例的大讓步;二是日本試圖將7月8日五相會議新決定——「蔣介石下野」作為中國中央政府 「屈服的條件」之一(註:五相會議決定:《中國現中央政府屈服時的對策》(1938年7月8日),日本外務省檔案S493。),強加給中國方面。
《宇垣一成日記》是一份珍貴的第一手資料。交涉當事人宇垣外相在其日記詳細而具體地記述了這次交涉的經過。該日記揭示,孔祥熙「希望和平在漢口失陷前迅速實現」,急切謀求妥協。7月18日, 他回答日本外相如下:
「在條約上公開承認滿洲獨立,我們國內很困難,只有悄悄地逐步實行。例如,首先設置領事,凡屬經濟問題由領事間解決。如遇眾多政治問題,領事解決不了,接下來再派公使或大使」。
「內蒙設置特殊地區是可以的。」
「關於接受(日本)顧問,共同開發資源都是好事情。」(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7頁。)
孔祥熙說:在華北設置特殊地區不適宜,中國無力支付對日賠款。
日本要求「蔣介石下野」是這次交涉的焦點問題,也是難於達成妥協的癥結。孔祥熙說:「蔣先生果真下野,將由誰人同日本簽訂條約呢?」他提出一個退讓方案: 「目前,我本人為行政院院長,居蔣之次席」,「可否由本人以行政院院長負全責而辭職」。至少在履行條約完畢之前,蔣先生依然居於其原有的地位。(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7頁。)可是,日本方面斷然拒絕。
為了達成妥協,孔祥熙答應乘日本軍艦親自赴長崎與宇垣外相直接會晤。最後,日本陸軍強硬派板垣征四郎、東條英機堅持要「蔣介石下野」,並以成立「興亞院」為手段迫使宇垣外相辭職,使這次交涉告吹。
《宇垣一成日記》這份第一手資料確鑿地記錄孔祥熙答應日本外相:國民政府將悄悄逐步地承認「滿洲獨立」,「派公使或大使」同偽滿建立邦交;國民政府認可日本「共同開發」中國資源和向中國政府派遣顧問;內蒙「特殊化」,置於日本的控制之下。蔣介石及其代理人對日交涉作出放棄領土、主權的重大退讓,難道這是 「正常之舉」「並沒有錯」?
有的「戰時正常因應」論者也使用《宇垣一成日記》這份原始資料,但只引日方提出「承認滿洲獨立」等六項無理要求,卻不提《日記》所載孔祥熙在對案作出「派公使或大使」的承諾。(註:王建朗:《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對外關係》第四章《日本誘降與中日秘密接觸》,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196頁。使用《宇垣一成日記》原始資料又掩蓋國民政府面目者不僅這一處。第四章作者引用《宇垣一成日記》資料,卻避開張群提名汪兆銘「出面交涉」和宇垣稱汪兆銘、張群在中國人看來是「親日派巨頭」,他們出面交涉會被「貴國國民譴責親日派賣國求榮」兩段重要情節。其表述是:「後來宇垣又顧慮張群的親日名聲可能會把事情弄糟,遂又建議改請行政院長孔祥熙出面」。(見該書第194 頁)類此改變第一手資料原意而「為國民政府諱」的做法是嚴謹學風所不宜採取的。)這豈不是「為國民政府諱」嗎?
第二樁:1939年蔣介石直接指揮的復興社杜石山與日本萱野長知、小川平吉之間的香港談判。
1939年1月,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上確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政策。在這一歷史背景下,3月4日,他致電駐香港辦事處負責人杜石山指示他同日本進行「和平交涉」,方針是:「和平之基礎」「尤不能忽視盧溝橋事變前後之中國現實狀態」。(註:《蔣介石致杜石山》(1939年3月4 日),《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11—612頁。)3月16日,宋美齡蒞港指導。17日,柳雲龍、杜石山、萱野長知在香港大酒店350號房間開始交涉。柳雲龍提出如下條件:(一)平等互讓;(二)恢復盧溝橋事變前的狀態;(三)領土(完整)主權(獨立);(四)(日本)撤兵;(五)簽訂防共協定;(六)中國贊成經濟合作;(七)不追究維新政府、臨時政府人員的責任;(八)對滿洲另行協定。(註:《萱野長知電報》(1939年3月18日),同上書,卷2,第614頁。)3月24日,日本前鐵道大臣小川平吉抵港參加談判。日本方面對柳雲龍的條件不予置理。4月初,小川平吉提出一個和談的「先決問題」,即要求蔣介石將「容共抗日」改為「排共親日」,首先討伐共產黨,然後實行局部停戰,同時開始「和平交涉」。(註:《小川平吉致東京諸公閣下》(1939年 4月8日),《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18—619頁。)這個「先決問題」是在中共領導的人民抗日力量日益壯大的情況下提出的,表明日方將「討共」 作為日蔣妥協的基礎。這是此次香港交涉內容與以前和談的明顯不同之處。杜石山將小川所提首先討共的「先決問題」報告宋美齡,宋稱可以密約辦理。隨後,杜致電蔣介石請示,蔣復電「用密約辦理」。(註:《杜(石山)氏筆談》(1939年3月末),《小川平吉關係文書》, 卷2,第615頁。)
詭譎的小川試探蔣介石的誠意,指出:「方案內容極為微妙而且秘密,非面晤蔣委員長心腹要人不能詳細議談。」蔣介石聽到小川要求派孔祥熙或居正赴港,表現逡巡不前。杜石山搪塞小川:此次交涉乃蔣之「嫡系人物」所秘密進行。柳雲龍是蔣委員長姨母之子,直接與蔣以密電聯絡。且陳誠已派參謀長來港說明對付共產黨的準備工作:山西、陝西兩省有70萬大軍對共軍取包圍態勢,各軍校共系學員已悉行驅逐。 5月11日,小川平吉直接致函蔣介石:「當此艱局,毅然不惑,如揮快刀而斬亂麻,此誠真英雄豪傑之所為也。」請蔣派要員來港,或允小川偕萱野赴渝聆教。(註:《小川平吉致蔣介石函》(1939年5月11 日),《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24—625頁。)
小川密函轉到重慶,蔣介石提交嫡系幹部會議討論。但事為中國共產黨和桂系得悉。中共要求「通緝主和人員」,要蔣履行西安抗日約言,不得中途妥協;桂系聲稱:如果議和,廣西軍隊將單獨抗戰。(註:《杜(石山)氏筆談》(1939年6月6日及9日), 《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34、635頁。)
當日蔣圍繞派遣要員問題糾纏不休之際,汪精衛降日活動已有進展。東京確定實行「倒蔣立汪」政策。9月13日, 日本政府聲明:將扶持汪精衛成立中央政府列為施政方針。於是,萱野長知10月13日離港,日蔣交涉停頓。
《小川平吉關係文書》是日本談判者收集蔣介石在秘密議和中所發大量「密電」及其代理人杜石山與日本人「筆談」手跡編纂而成的歷史文獻。它揭示出蔣介石指揮香港談判諸多秘密活動,內容翔實,具有說服力。這一文獻反映出的歷史事實告訴人們:蔣介石確曾允諾日本談判對手可以「首先討伐共產黨」,雙方「用密約辦理」。這是國民黨統帥背離他本人向國人莊嚴宣布國共合作,「共保國家的生命與生存」諾言的鐵證。《小川平吉關係文書》揭示蔣介石與敵密謀簽訂「討共」密約的歷史事實,很值得肯定蔣介石對日議和的研究者深思:所謂「為了結束戰爭而進行交涉並做出一定妥協並沒有錯」的論斷是否符合實際?顯然,「並沒有錯」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
第三樁:1940年「桐工作」(又稱「宋子良工作」)香港、澳門談判。
這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次日蔣「和平交涉」。這裡僅簡略地列舉一些歷史事實,來論證蔣介石在敵人提出更為苛刻的亡華計劃的情況下,他為謀求妥協是怎樣作出重大退讓的。
1939年底,日本軍部為了擺脫陸軍泥足深陷和汪精衛集團難成氣候的窘境,重新確立同蔣介石直接交涉的策略。
蔣介石侍從室親信幕僚唐縱在其日記這樣記載:雨農(戴笠)說:日本人「天天在香港尋求中央路線講和。據敵方的表示,如果中央接受和平談判,汪逆可以棄而不理,日方可以撤兵,而且板垣(征四郎)可以來重慶」。(註:《唐縱日記》,1940年3月2日條,第115頁。)
於是,軍統局派曾廣冒充「宋子良」在香港同日本參謀本部鈴木卓爾中佐掛上了鉤。日蔣雙方持官方證書的代表於1940年3月、6月在香港、澳門進行兩輪交涉。
日本代表提出經參謀總長載仁批准的「停戰先決條件」:重慶政府應當保證放棄抗日容共政策;保證與汪精衛派合作,重新建立中央政府或與中央政府合併;正式調整邦交,實現「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中國承認「滿洲國」;日軍駐紮於華北、蒙疆要地;華北、長江下游實現日中「經濟合作」;在治安恢復後日本始能撤退防共協定以外的兵力。(註:參謀總長載仁:《對實施桐工作的指示》(1940 年2月21日),《今井武夫回憶錄》,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 年中譯本, 第335—337頁。)隨後,日本方面又增加一條要求:日本在海南島設置海軍基地。
顯然,這是比先前兩次「和平交涉」更為苛刻的亡華條件。它有兩個特點:一是要求「汪蔣合流」;二是將對華軍事占領擴大到全國範圍,而且長期化、合法化。其實質是:要求蔣介石放棄抗日容共政策;讓日軍占領從東北四省、華北、內蒙乃至海南島的中國國土;聽任日本掠奪中國的資源,使中國淪為日本的獨占殖民地。
據日本檔案《桐工作圓桌會議的經過概要》(1940年3月)、 《今井武夫回憶錄》收錄雙方「對答記錄」和中國方面3月10 日提出書面的《和平意見》的記載,重慶代表在交涉中對日本方面作了大幅度的讓步:
(一)「滿洲國的獨立是既成事實」,蔣委員長「對表示承認毫無異議」。目前,中國方面主張中日「締結特別協定,兩國共同將其作為保護國」。(註:《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4、136、341頁。)
(二)原則上同意「締結防共協定及使內蒙地區特殊化」;萬一「在國防上有必要時,可推遲一部分撤兵」。(註:《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7、340頁。此外,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桐工作圓桌會議的經過概要》(1940年3月)的表述是:「中國方面提出,當撤兵之際,在具體方法上,日本軍可在必要地點,相當長期地延緩撤兵。」)
(三)中國放棄抗日容共政策「乃和平協定後中國所取之必然步驟」。(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二條,《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9頁。)重慶代表、最高國防會議秘書主任章友三強調: 「自然停止抗日」;「中國正在努力剿共,所以防共問題可交給中國好了。」(註:《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2—133頁。)
(四)可以把華北、長江下游地區作為「經濟合作」地帶。(註:《今井武夫回憶》,第133頁。 )「絕對同意」給日本臣民以在中國內地的居住、營業自由。(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五條,《今井武夫回憶》,第139頁。)
(五)中國招聘日本的軍事、經濟顧問。(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六條,《今井武夫回憶》,第139頁。)
此外,重慶代表指出:汪精衛問題「純為中國內政問題」,無庸列為和平條件之一;絕不承認日軍駐兵華北。
日本軍部實行以戰迫降的故技。日軍占領入川門戶宜昌;猛烈轟炸重慶;迫使英國封閉滇緬公路三個月。在這種高壓之下,蔣介石於6 月22日同意與板垣征四郎、汪精衛舉行三人「長沙會談」,解決中日之間「所有問題」。
此刻,美國「制日援華」動向開始出現,中國共產黨反對中途妥協的勢頭強勁。舉棋不定的蔣介石在最後關頭決定「暫時擱置」他已同意舉行的「長沙會談」。
蔣介石在「桐工作」交涉中對日退讓範圍之廣泛,性質之嚴重是空前未有的。同前兩次議和中讓步相比較:在滿洲問題上,由應允「派公使或大使」進一步退讓到締結協定,認可「滿洲國」是日本的「保護國」;由同意簽訂「討共」密約升格為承諾「放棄抗日容共政策」;吐口日本「可推遲一部分撤兵」;把「經濟合作」地域具體化,同意日本在「華北、長江下游」開發資源;明白表示招聘日本軍事、經濟顧問;聽任「日本臣民」自由地在內地居住和經營……這些重大退讓牽涉到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上的大是大非,實為民族大義所不容,極端有害於抗戰事業。這表明蔣介石把自己一貫標榜的「領土完整、主權獨立」八個字快要丟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