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案協商團又來了 稱要討論人員接返

@ 2016-05-13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法務部」協商團今天下午已啟程前往大陸,同大陸商討又一起台灣人詐騙案的偵辦、取證、人員接返等議題。涉案的32名台灣詐騙嫌犯目前被關押在珠海。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今天下午帶隊赴大陸

大陸邀請台方共同偵辦

今年4月30日,大陸警方從馬來西亞押解回9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大陸65人,台灣32人。這些詐騙嫌疑人涉及國內20餘個省區市的100多起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按照此前兩岸協商達成的有關共識,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保護受害人利益、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的原則,大陸公安機關通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渠道,將有關情況通報台方,並邀請台方派員儘快來大陸共同偵辦此案。

5月10日,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確認,台灣協商團將在12日搭機赴大陸,14日返台。大陸公安部偵辦人員將南下,雙方在廣州省珠海碰面協商,將進入實質協商階段,談判肯亞案、馬來西亞案,共同偵辦、取證、人員接返等議題。

據台灣媒體報道,協商團12名成員,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帶隊,另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人、刑事警察局3人,以及具有跨境偵辦犯罪經驗的檢察官張春暉、范振中、林柏宏等人。

陳文琪在桃園機場登機前指出,這個案件在偵辦,兩岸必須密切的合作,才能把案子查得透,查得完整,透過兩岸辦案人員的接觸,討論案件,對證據檢視,取得各自所需的證據。

至於媒體詢問是否探視相關嫌疑人,陳文琪則說,相關的議題,他們也會提出來。

台方曾在機場釋放同案20嫌犯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年3月,大陸公安機關根據今年以來電信詐騙發案情況,經縝密偵查,發現一批藏匿在馬來西亞境內的電信詐騙犯罪窩點,針對我大陸民眾瘋狂實施詐騙,人民群眾損失慘重。

3月22日,公安部派員赴馬來西亞開展警務執法合作。工作組抵達後,充分利用外交和國際警務合作渠道,迅速查明了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的藏身之處。

3月25日,中馬警方聯手成功搗毀了馬來西亞的5個電信詐騙窩點,抓獲1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陸65名,台灣52名),初步核對涉及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20餘個省區市 「冒充公檢法」類電信詐騙案件100餘起,涉案金額巨大。

在117人中,20名台灣籍嫌疑人已於4月15日晚被遣返回台灣,在台灣機場因有關方面認為證據不足當場釋放,引發兩岸民眾不滿。此後,台灣檢方重新將其中18人羈押、2人限制出境。

由於受害人全部是大陸民眾,未發現有台灣民眾受騙,而且此案是團伙作案,為便於整案偵辦、追繳贓款,依法懲處犯罪,切實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我方請馬來西亞將剩餘9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遣返回中國大陸依法處理。4月30日,馬方將97名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兩岸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已落實

儘管台灣方面提到,要同大陸商討「人員接返」等議題,但據央視新聞此前報道,本起案件將由立案地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機關偵辦,32名台灣電信詐騙嫌疑人也將依照大陸法律依法進行偵查、起訴、審理。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曾就本案表示,目前兩岸不法分子在海外從事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活動十分猖獗,嚴重侵害了大陸民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廣大民眾對此深惡痛絕,強烈要求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電信詐騙犯罪,絕不容忍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此外,4月21日,陳文琪率領的台灣代表團也曾赴大陸探訪從肯亞押回的45名台灣詐騙嫌犯。在兩岸協商之後,公安部刑事犯罪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也表示,台灣犯罪嫌疑人將會依照大陸法律依法懲處。

不過在大陸依法對台灣詐騙犯做出審判後,他們或許會得到返回台灣的機會。

據觀察者網查詢,2009年4月26日,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並於同年6月25日起生效。該協議第十一條約定:「雙方同意基於人道、互惠原則,在請求方、受請求方及被判刑人(受刑事裁判確定人)均同意移交之情形下,移管(接返)被判刑人(受刑事裁判確定人)。」

依據這一約定,兩岸開展了被判刑人移管合作,截至今年3月底,大陸方面已向台灣地區單向移管了5批19名在大陸服刑的台灣被判刑人回台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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