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被指付4千假結婚,老公死後爭10萬CPF!

@ 2016-05-12

罕見官司,52歲獅城離婚男病逝後,被爆出他生前疑與一名中國女子假結婚,男子的兩姐妹入稟高庭,要法官裁定婚姻無效,中國妻無權繼承公積金。

這起相信是本地第一起疑涉及假結婚的公積金爭執案件,今天在高庭續審時,離婚男的好友在宣誓書上透露,離婚男在本地有要好女友,為了4000元與中國女子「結婚」,之後每月賺400元,還說充當介紹人也可賺取1000元的介紹費。

案件中已逝的離婚漢是52歲的孫水源,他在2013年8月31日,在醫院因腦出血而病逝。

起訴人是孫水源的二姐孫亞思(56歲)和妹妹孫亞春(55歲),而答辯人則是與孫水源註冊結婚的中國籍女子刁艷梅(47歲),她是一名水療師。她沒有代表律師。

孫水源生前的好友李福和(70歲)今早在供證時說,他曾聽孫水源透露,他在安排下和一個中國女註冊結婚,目的是為了幫中國女留在本地工作,最終申請永久居民。李福和還說,孫水源透露和中國女結婚,可有4000元收入,此外,每個月還可有400元「月薪」。

當時,孫水源還問他要不要也介紹他和別人結婚,這樣,孫水源還可額外獲得1000元的介紹費。

李福和說他當時相當意外,因為孫水源在本地有一個要好的、名叫「阿珠」的女友,不過年紀比孫水源大,已61歲。

孫水源也曾對他說,無須經常與中國女聯絡,只是每個月去找她收現金,這「付款」方式在孫水源申請了提款卡後,換成轉帳的方式。

『衣物放女方家為做戲』

答辯人刁艷梅庭上盤問李福和知不知道她家裡有孫水源的衣物,李福和說孫水源曾告訴他放了一些衣服在女方家,為了「做戲給人看。」

此外,孫水源也說,他有公積金存款,要申請兩房式組屋自己住。

李福和說他與孫水源是相識七八年好友,孫水源過世以前,他們幾乎天天一起喝咖啡喝茶,孫水源視他為大哥,兩人無所不談。

李福和說在此之前,從沒見過刁艷梅。案件仍在續審中。

因為結婚 死者20萬公積金一半歸『妻』

離婚男指名兩姐妹為20萬公積金受益人,但在相關條例下,他因為已婚,「妻子」自動獲得一半權益。

法庭文件顯示,孫水源曾在1987年結婚,育有兩個女兒,但他在2006年離婚。

1993年,孫水源提名兩個女兒為公積金受益人,不過他後來與前妻和兩女兒交惡,不相往來。2009年,孫水源改提名兩起訴人為受益人,讓兩人各享一半的存款。

不過,根據公積金(提名)條例,孫水源結婚後,早前的受益人提名便自動撤銷,在他沒立遺囑的情況下,他的現任妻子和子女可各分一半。

截至2013年9月,孫水源遺留了17萬餘元的公積金存款,加上三年來利息,總存款料有20萬元左右。

這意味著他約20萬元的公積金存款,將根據無遺囑繼承法分配——中國妻子刁艷梅繼承一半,孫水源第一段婚姻的兩個孩子均分另一半。

家人指孫水源從未提起已婚一事,即使是孫水源的喪禮,也不曾有「妻子」出現。

家人指這是假結婚,申請判婚姻無效,她無權獲享公積金。

無論判決如何,相信將起重要意義,也再度提醒公積金會員:一旦結婚,先前的提名就會自動失效,但離婚卻不會導致公積金的提名變得無效。

中國女堅稱:兩人是合法夫妻

中國女堅稱,她與死者是合法夫妻,每周見面「歡好」,還要聯名申請組屋與婆婆同住。

答辯人刁艷梅在2004年與中國籍丈夫離婚,她當年隨獨生兒子來新念書,目前在本地當水療治療師,長期住宏茂橋一帶,幾個月前已搬去順福一帶的組屋。

刁艷梅稱她和孫水源在新加坡經共同朋友「薛峰」介紹認識,當時孫水源就向她透露自己是離婚漢,還有兩個女兒。

不久後,兩人墜入愛河,她也答應孫水源的求婚,於2011年10月12日註冊結婚。

刁艷梅堅稱她和孫水源是合法夫妻。不過,因丈夫和母親同房,不便讓她住,他們每周四定期見面,一起吃飯,並在「方便」地點行周公之禮。

她也說,他們還聯名申請購買三房式組屋,為的是讓他們和家婆各有房間,他們也曾為買屋的事跑了四趟建屋局,期間還因為建屋局只肯給兩房式的而沒有接受。

刁艷梅的兒子已回國,只剩她一人留在本地,她透露每月的薪水是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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