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Update!不見MyCard竟然要罰RM1000!】但是這些情況下可豁免罰款哦~

@ 2016-05-12

據馬來西亞內政部的消息,自2015年10月15日開始,任何遺失大馬卡的民眾可能面對罰款RM 1000的處分。

大馬內政部調整了遺失大馬卡的罰款數額,第一次遺失大馬卡將面臨罰款RM 100、第二次RM 300,而第三次或以上者將面對高達RM 1000的罰款。

這項新措施和收費,不會把過去的身分證報失記錄計算在內,而是從本次生效日期後算起。

殘障、貧窮、年齡60歲以上樂齡人士、天災災黎,以及偷竊、打搶和掠奪案受害者,和18歲以下青少年,可以豁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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