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在民國103年5月21日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於車廂內持刀隨機屠殺乘客,造成4死22傷。
在台北捷運犯下4死22傷的兇嫌鄭捷,最高法院22日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10日晚間20時45分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天晚上將替鄭捷執行槍決,目前了解的進度,鄭捷還在吃他伏法前的最後一餐,等記者會結束之後就會執行槍決。
鄭捷4月22日被判死刑定讞,最高法院於26日將全案卷證檢送最高檢察署,同時通知法務部檢察司,法務部長羅瑩雪曾表示,若鄭捷相關卷證在520前送達法務部,會開會討論是否要在520前執行。但據了解,鄭捷今日已被簽署執行令執行死刑。
2014年5月21日下午4時22分,21歲的男大生鄭捷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全案歷經三審,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提訊鄭捷出庭進行生死辯時,鄭捷提出3點聲明,除了對被害家屬道歉,也表示想要快點槍斃,更指出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因為裡面都在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2014年
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車廂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
5月22日,檢方聲請羈押鄭捷獲准。7月21日,檢方起訴鄭捷4條殺人罪、22條殺人未遂罪,求處死刑。8月13日,本案首次開庭,多名受害人出席旁聽。
2015年
2月10日,鄭捷首次表達懺悔,若有機會,他願意接受心理諮商或輔導。3月6日, 一審判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4月7日,二審首次開庭,鄭捷首次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
8月7日,民事部分,一審判鄭捷應賠償死傷者及家屬共3091萬多元。10月30日,二審判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6年
1月7日,12名被害人及家屬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二審判鄭捷給付6139萬元。
1月27日,最高法院首次開庭,律師團請求法官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4月7日,最高法院開庭生死辯論,鄭捷批「矯正署乾脆改名懲罰署」。
4月22日,最高法院判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5月10日,鄭捷遭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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