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 談食用油不飽和醛類的問題

@ 2016-05-07

《自由時報》4月27日A10報導,頂新精煉後食用油驗出四種有害的不飽和醛類,數據高出市售其他品牌如統清、南僑等油品數十倍,也高出強冠三至五倍。強冠以回鍋油、餿水油、動物飼料用油精煉後賣給人吃而被判刑。

2014年出版《安心用油》(中譯本2016年4月出版)的日本腦科醫師、醫學博士山嶋哲盛指出,含有大量亞麻油酸(Linoleic acid C18:2)的蔬菜,如果能趁新鮮吃下肚,亞麻油酸便不會氧化,可以保持未生鏽的狀態進入體內;但若從精製植物油中攝取不耐熱的亞麻油酸,則會出現嚴重的問題。因為它在工廠進行萃取、精製的過程中,會加熱好幾次;在家裡或餐廳烹調時,又會再次加熱。這代表在我們攝入前,屬於有些植物油主成分的亞麻油酸,早就受損了。此外,精製植物油的反式脂肪危害健康也是一大問題。

作者又指出,精製的植物油,其中亞麻油酸一開始便氧化受損,烹調時又再次加熱的話,會產生大量有毒的4-羥基壬烯醛(4-hydroxy-2-nonenal);加熱時間愈長、產生的毒素愈多。吃下這些油,具有神經毒素的4-羥基壬烯醛將大量進入體內,經由神經細胞吸收後,就會攻擊大腦的神經細胞、影響大腦功能,出現「健忘、失智症、憂鬱、離群索居」等精神症狀。

頂新案一審無罪,目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如果頂新精煉後的食用油含有4-羥基壬烯醛,就相當恐怖了。因此其中高量殘存的不飽和醛類之來源及其毒害問題,應有探究之必要。 陳逸南 台灣北社理事 2016-05-06 16:08

這篇報導超鳥..................

那四種不飽和醛類根本還不知道在正常食用量到底有沒有害 (甚麼東西吃多就是有害啦

台灣就是沒訂定這四種的標準阿! 有訂定的話早就直接抓起來了 還拖這麼晚

要拿一個沒訂定標準的化學物質說比他家多幾倍幾倍 可以定罪的話法院洗洗睡好了

有時候為了要將某人定罪的狀態下 只要查出有可能的證據就會誇大解釋

很多 死刑誤判的案例在案發現場找到武器就直接當作為兇器來下判決

誤判就來了 鄭性澤就那麼雖.. 拜託檢察官找出真正證據出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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