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薪金制7月1日生效半島1000元東920
首相在吉隆坡世貿中心舉行的勞動節慶典發表獻辭時說,這意味著最低薪金調整後,東西馬的最低薪金漲幅分別為11%(100令吉)及15%(120令吉)。
首相在吉隆坡世貿中心舉行的勞動節慶典發表獻辭時說,這意味著最低薪金調整後,東西馬的最低薪金漲幅分別為11%(100令吉)及15%(120令吉)。他說,在2013年落實的最低薪金政策已經讓190萬私人界員工受惠,這項制度較後也擴展至公共領域。
首相也提及雇員保險計劃的落實旨在為雇員提供保護,甚至方便經營生意的僱主,政府將會與各利益相關單位商討後,再對外公布。他強調,這是一項僱主與雇員公用承擔的責任。贊助廣告贊助廣告另外,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里察烈也透過文告提醒所有僱主需遵守將在今年7月1日生效的2016年最低薪金法令,涵蓋的領域為私人領域的所有雇員,惟女傭除外,這也符合2012年最低薪金令的規定。他說,根據2016最低薪金令,半島的最低薪金是每月1000令吉,或每小時4令吉81仙,沙巴、砂拉越和納閩是每月920令吉,或每小時4令吉42仙。他指出,在半島,最低日薪是依據每星期的最長工作時數計算,也就是48小時,1星期工作6天,最低日薪是38令吉46仙,工作5天是46令吉15仙,以及工作4天是57令吉69仙。他說,在沙巴、砂拉越和納閩,1星期工作6天,最低日薪是35令吉38仙、工作5天是42令吉46仙,以及工作4天是53令吉08仙。他說,雇員是根據工作、噸數、任務、行程或佣金獲得薪水,在半島,月薪不可少過1000令吉,在沙巴、砂拉越和納閩,則不可少過920令吉。他指出,2012年最低薪金令允許降低試用期雇員的最低薪金,然而2016年最低薪金令並沒有這方面的條文。
「對於試用期跨越2016年7月1日的雇員,由2016年7月1日起,還在試用期的雇員的最低薪金不得降低。」他指出,隨著2016年最低薪金令在今年7月1日生效,國家薪金諮詢理事會在2012年9月6日,配合2012年最低薪金令所發出的指南將跟著失效。「政府希 望這套新的最低薪金可增加大馬雇員的收入,進而協助提升國家經濟,以在2020年達到成為高收入國的目標。」上述通令的副本可登錄人資部的網站www.mohr .gov.my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