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於本月18日、19日兩天召開了題為「剖析1965年悲劇」的研討會。這是印尼政府50多年來首次支持在公開場合討論發生在1965年至1966年的反華大屠殺。學界普遍認為印尼政府主導的這次慘劇造成超過50萬華人被屠殺。此前這個話題一直是印尼的禁忌話題。
事實上,在這個千島之國、昔日荷蘭的殖民地,早在276年前(清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就發生過一次大規模的屠殺華人事件。謹發此文以示紀念與哀悼!
(1)
十八世紀初,許多華人背井離鄉,來到南洋的爪哇謀生。當時巴達維亞(今印度首都雅加達)及沿海地區,製糖業發達,幾乎全為華人控制,新來的華人大都在華人經營的甘蔗園和榨糖廠務工。由於移民的不斷湧入,巴達維亞地區的華人數量,據1740年統計,城內已有2,500戶,加上住在城外的,總數已超過15,000人,占該地區人口的17%以上。
雖然華人早在西方人到來前的幾個世紀,就在這裡經商,從事手工藝、榨糖、零售等行業,並成為當地經濟的重要支柱。由於明清中國對遠在南洋的千島之國毫無經略,故華人在政治上毫無影響力,17世紀後,這裡成為荷蘭的殖民地。
荷屬東印度公司治下的爪哇(印尼),形勢並不穩定。1720年底,這裡就爆發了大規模的伊斯蘭暴動。太多的人口也給當地環境帶來嚴峻考驗,這裡經常瘟疫橫行,更糟糕的是,由於歐洲蔗糖市場飽和,荷屬東印度公司的經濟狀況日趨惡劣,許多農場主破產,大量失業者在社會上遊蕩。
在這樣的背景下,荷屬東印度公司開始限制巴達維亞的華人數量,對華人實行許可證制。1740年7月發布「殺死或抹掉」決定,命令對一切可疑的華人,不管他是否持有許可證,都應逮捕搜查,對於沒有收入及職業者,應將其遣返中國或流放錫蘭(斯里蘭卡)、好望角等地的種植農場和礦山做苦力。
在執行這一政策的過程中,荷蘭官員乘機大肆敲詐,大量華人遭到任意拘捕並強行運往海外。華人社會人心惶惶,各種小道消息像瘟疫一樣傳播,流言說,被捕的華人都被戴上鐐銬,遭到折磨和殺害,許多人被扔進大海。於是眾多苦力拒絕登船,聚集在甘達里亞糖廠附近的華人苦力人數超過5,000人,公推黃班為首領,準備武裝自衛。事態一觸即發。
(2)
1740年10月7日,幾百名華人苦力奪取了荷屬東印度公司的兩處據點。荷蘭當局隨即調動駐防在巴達維亞的全部兵力約1,800人,加上民兵和11個營的預備役士兵,開始鎮壓,同時對城內的華人實行宵禁,甚至晚上不許華人點燈照明。
次日,荷蘭軍隊輕鬆擊退了城外裝備簡陋的華人反叛者的進攻。城內的形勢卻愈發緊張起來,火藥味越來越濃。由於實行宵禁,城內看不到一個華人,華人家庭門窗緊閉,而街道上聚集了大量的人群。這時謠言四起,說城外的華人即將大規模進攻,破城後將殺死所有當地人,強姦他們的女人,把男人和孩子變為奴隸……這些由荷蘭當局刻意散播的謠言造成強烈的恐懼和憤怒。
街上的暴民越聚越多,首先在東大河一帶的華人聚居區,有幾間華人店鋪遭到焚燒。荷蘭人將此視作華人「暴亂」的信號,很快,大規模的鎮壓和屠殺開始了。
荷蘭武裝人員率先對華人進行了搶劫,其他歐洲人以及原住民,包括水手、流浪漢、色波伊(英法軍隊中的印度兵)、工匠,甚至奴僕不斷加入進來。他們不分男女老幼,殺死見到的每一個華人,並焚燒他們的房屋。巴達維亞到處血流成河,大屠殺還留下了一些新的地名,如「紅溪、」「屍沼」等(這一事件又被稱作「紅溪慘案」);印尼「塔阿安邦」的意思,就是紅土地——紅土地里浸滿了華人的鮮血。
據1742年10月派往中國的荷屬東印度公司代表作證說,這場屠殺由歐洲人、原住民和皮膚黝黑的奴僕或曾當過奴僕的人共同實施。幾乎所有人在煽動下加入了對華人的迫害和殺戮。
(3)
一位荷蘭人親眼目睹並記下屠殺的慘狀:
「悽厲的慘叫不絕於耳,恐怖的景象觸目驚心,全城每個角落都發生了針對華人的劫掠,只要是華人,不分男女老少,一概斬盡殺絕,就連孕婦和哺乳的母親也不能倖免,被慘無人道的殺害。
數百名被捕的華人被捆綁雙手,像屠宰綿羊一樣被殺死。幾個有錢的華人,逃到他們認識的荷蘭人、歐洲人家裡尋求庇護,但這些朋友毫無憐憫、喪失道德和人性地把他們交給嗜血的追殺者,將他們託管的財物據為己有。總之,所有華人,無論有罪還是無辜者,都要消滅。」
在一份1741年出版的荷屬東印度公司日誌里,還有如下描述:
「(荷軍向華人社區發射大炮,試圖將他們從屋子裡驅逐出來,)接連開花的炮彈使華人房屋陷入一片火海。不出所料,一些困於火海的華人為避免活活燒死而往外奔逃。但圍困者迎面射來的子彈造成更大殺傷,迫使他們退回原處。一些試圖爬山屋頂逃命的華人也遭到同樣厄運,被圍困者亂槍射落。……其後,這場燒殺蔓延到全城每個角落,華人的鮮血染紅了運河水,街上屍體橫陳。到處是令人悚然的殺戮……未被火海吞噬的房屋被洗劫一空。」
這份報告表明,在事件爆發後兩周內,即1740年10月22日前,荷蘭殖民當局從未設法制止這場種族大屠殺。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把住在巴達維亞城內的華人徹底清洗乾淨!
據報告,在這次事件中被害華人多達1萬人,700多間房屋被毀。屠殺前,謠傳華人囤積了大批武器,並與城外的暴亂者結盟,事實上,面對屠殺,華人只為羔羊。一個叫連富光的甲必丹(甲必丹指華人首領,在荷蘭殖民時期相當於村長和區長)是唯一英勇抵抗的華人,他的住宅被荷蘭騎兵部隊及東印度公司民團圍攻了一個晚上(包括兩門火炮),直到次日才同50名奴僕放下武器。連富光被捕後,先被投入城堡大牢,後來被流放到安汶。
兩周後,荷蘭總督才終止鎮壓,宣布對全體華人實行大赦,並中止許可證制度,但規定華人必須居住在城牆外的指定區域。據統計,大赦後,巴達維亞僅存華人3,431名。
據荷蘭史料記載,事變後,荷蘭國會曾對此事進行辯論,擔心中國清朝政府對巴達維亞實行軍事和經濟報復。然而當福建地方政府將此事上奏後,清廷卻認為,被殺華僑是「自棄王化」,華人「系彼地土生,實與番民無異」,是「彼地之漢種,自外聖化」,他們遭到屠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如此顢頇冷漠,令人無語。
(華人背後必須有祖國)
(本文參考了印尼華裔學者徐天堂先生《政治漩渦中的印尼華人》(印尼民族問題研究會出版社,2003年)第二部分「十六世紀至二十世紀初的華人社會」。龍力譯。原文見《東南亞研究》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