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鄭州的車主李先生和4S店達成協議,支付一定的拆檢費後,終於將停在4S店一年多的車子拉走了。心情略顯鬱悶的李先生和我們說起了他的「可笑」經歷。
說出去年過年期間,李先生的大眾尚酷車(已過保修期7個月)發生了一次比較嚴重的事故,隨後拖去進口大眾4S店進行維修。4S店通過初步拆檢、估算後,告知李先生維修費用需要26萬。當時李先生還以為聽錯了,再一次確認後確實是26萬。
原來這輛車是李先生花費23萬買的,現在維修費用都要26萬,而且發動機都沒壞,李先生表示不滿與無法接受。不過,4S店方面說,若車輛不修的話,就要支付維修費用的20%作為拆檢費,再加上拖車費、停車費等,需要給4S店支付5.6萬元。要是在本店修車的,這5.6萬就能免去。
當然,不想修車的李先生也是不情願給4S店支付這5.6萬的。對此,4S店負責人認為,這5.6萬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給出的,是有依據的,並非實際的維修費用,所以車主是必須要支付的。當時,李先生也是很無奈,只能將車子停在4S店,沒有修車,也沒有給4S店支付5.6萬元。
直到過了一年多,前不久4S店做出讓步後,李先生才從將車子從4S店拉走了。如果你是李先生,這輛車你是修呢?還是不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