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常開摩托車入境馬來西亞添油的本地籍男子,在月初因無持有效證件入境馬國,並試圖在沒有出示護照的情況下越境,被罰款1萬1000令吉(3800元)。男子因無繳付罰款,已被送監。
根據馬國星報報道,24歲的阿布蘇菲安(Abu Sufian Ja'id)聯同另外四名馬國人,這個月初通過蘇丹依斯干達大廈(CIQ)關卡入境馬國時,沒有出示證件,五人俯首認罪,被馬國地方法庭判刑。
根據控狀,阿布蘇菲安是在這個月7日上午9點25分,在CIQ的摩托車車道被逮個正著。
他共面對兩項控狀。第一項是因無持有效證件入境馬國,牴觸馬國移民法令第6(1)條文,第二項是因沒有向官員出示護照,牴觸1966年護照法令第2(2)條文。
法官就第一項控狀判他罰款8000令吉(2762元),或以八個月監禁代替;第二控狀判罰款3000令吉(1035元),或以三個月監禁代替。兩項罪名合共罰款1萬1000令吉,若無法繳罰款,則以11個月監禁取代。
截止發稿,阿布蘇菲安因沒有繳付罰款,而被送進監獄。
法官也判處另外四名馬國人罰款1500到2000令吉,他們是因在4月3日出境時沒有出示護照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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