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失望的Nissan,購車消費糾紛互踢皮球無人理】

@ 2016-04-16

透過朋友介紹,向他買車的業務訂車,沒想到卻是災難的開始

2/19 簽訂購車合約,承諾2月底可交車(四聯訂單,有公司章)

2/24 完成全額匯款

4/21 拿到公司發票,保險卡,完稅單,驗車單等文件

5/02 因遲遲不交車,提出退款需求

5/08 打客服0800確認退款流程及保障

5/09 所長回電承諾會處理 & 業務簽車款本票(公司自式形式的本票)並取回訂單及相關文件進行核銷作業

~ 退款時間一再跳票,與業務及營業所主管持續協調訂單及退款

~ 持續打0800,未得正面回應

9/23 申訴消保官,目前發文至企業經營者處理中,待總公司法務部回覆

1. 領我名的車子未經我簽收卻憑空消失,但卻未退回款項,流程上的瑕疵卻要消費者自行負責?

2. 公司以業務非公司員工為由不處理,但業務領有蓋公司章的訂單賣車,公司難道可以不用連帶負責?所以Nissan對於公司訂單的管理是隨便的人都可以取得的?

3. 某大主管回電竟懷疑我與業務為共犯關係,原來公司對於消費者是以這樣的心態在服務的?

很失望一間大公司的訂單管理跟退款流程竟是這樣的不健全

0800客服跟經銷商對於消費糾紛的處理竟是這樣的不負責

總歸一句,全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與公司無關!

現在已經寄存證信,投訴消保官,若協商不成可能與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附件:發票、訂單、保險卡、完稅單(置底)

============================================

10/1

後來發現業務確實非經銷商員工

但營業所願意提供訂單給這名業務,不就是默許了他可以銷售車子

致電0800後,所長回電確認業務姓名後,也回覆知道了,會請業務處理

而我的訂單也確實出自營業所,經營業所主管簽名的,你可以說它無效、不用負責嗎?

公司對於訂單的管控跟交車程序的瑕疵,現在一句非公司員工就可以免責嗎?

消費者相信的是蓋有裕隆公司章的訂單,但現在卻要消費者承擔所有因內部控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

未來買裕隆的車是不是還要親自參與組裝呢

只能說這樣的回應與被動不處理,真的很令人失望!

============================================

10/1

接洽業務 蕭稑稑

是Nissan績優業代,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

誠隆透過她賣了很多車

大家曾經透過她買車的,麻煩請私訊給我,謝謝!

============================================

10/2

天啊!一模一樣的情結,一模一樣的業代,同一個經銷商,同一間營業所

已經與中天聯絡,想與陳先生聯繫!

謝謝樓上板友的新聞資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2001915-260402

付60萬沒交車 民控:業代蒸發、合約也不認

流線外型,空間寬敞,霸氣車頭搭配車燈,內裝採灰色系,看起來質感加分。陳先生當初看上這款休旅車,找蕭姓經銷業務購買,款項全付清卻拿不到車,快氣炸了。

陳先生憑著這張訂購合約書,認定是經銷商授權的蕭姓業務,現在經銷商卻不認帳,仔細看這張合約書,還有合約編號,三筆付款明細寫得清清楚楚。8月15號先繳了七萬現金,之後匯款10萬元到購車專戶,隔了三天再付尾款43萬6千元,證明60.6萬元已全額付清,背面還有印著,經銷商的公司印章。

交車過程卻一延再延,從九月初延宕到九月底,最後經銷商說款項沒入帳,事發後蕭姓業務電話,再也打不通,連地址也是假的,疑似捲款落跑。

公司合約書,外流到離職員工手上已經很誇張,還利用職務之便,向客戶收款後,人間蒸發。離職員工在外招搖撞騙,把60.6萬元全A走,陳先生決定採取法律途徑,當初花錢買新車的興致全被打壞。

============================================

10/4

10/3是與總公司約定好的回覆時間,時間到了竟然還是沒有接到任何回電

於是只好又主動致電確認

要我們給他們時間與高層主管確認,又不主動回應,真是夠沒誠意的

截至目前,除了打0800所長會回電,唯一接到的主動回電是某大主管回電懷疑我與業務是共犯關係

很遺憾公司依然決定不和解,所以要開始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訴訟了

已投訴的消保官還是會持續進行

透過媒體,讓其他消費者知道這互踼皮球置之不理事件,或許也是必要的

要來找律師了,板友若有相關提醒、建議也請私訊給我,謝謝!

============================================

10/5

關於版友提到的報警,我沒辦法執行

因為我的文件都在提出退款的時候被業務騙回去繳銷了

雖然當下曾打電話到0800客服確認公司會給我的保障,

所長也承諾會處理,但⋯果然太相信大公司,以為他們會有好的機制保障消費者

車子已經因為內控有問題,而被人冒用我名字領出,一車兩賣了,沒有任何委託授權的情況下

============================================

10/7

今天致電營業所及總公司要調訂單&交車確認聯

公司以進入訴訟程序不願提供,待法官面前再提供

據了解,目前營業所相關主管已遭解僱、調職了

如果公司認為自己沒問題,為什麼要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呢?!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