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刺殺食客控謀殺罪 被告吐舌比V手勢

@ 2016-04-14

警方扣押被告離開法庭時,他比雙手向記者比V手勢。

(檳城14日訊)涉及在五條路刺殺食客一案的嫌犯,於周四首控上庭面對謀殺罪,被告在庭上以一幅輕鬆的姿態應對,甚至在庭內喧鬧,向前來庭審的親友要「咖啡冰」和要求購買香菸,因此多次遭到庭警警告。

據控狀指出,被告林和業(譯名)於4月5日,下午6時30分至7時,在東北縣五條路Blok2 一家咖啡店前致死一名華裔男子,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死刑判決。

身穿灰色上衣上庭的被告,當通譯員以中文宣讀控狀時,被告一度「糾正」通譯員用詞不對,並指事發時間是在「黃昏」,不是通譯員說的「下午」。較後,他即遭到另一名通譯員警告,先聽完控狀再發言。當翻譯員詢及被告是否明白控狀時,他稱明白自己被控謀殺罪。

多次喧鬧遭警告

這起案件的主控官為魯努法蒂,推事莫哈末哈密宣布此案件將於6月8日過堂,等待解剖和脫氧核糖核酸(DNA)報告。被告在等待帶離法庭時,數次參雜福建語和國語喧鬧,以及投訴監獄內無牙刷和肥皂等,不時唱歌,因此多次遭到庭警發出警告,要求安靜,他僅笑笑回應庭警,過後又繼續喧鬧。

直到在被帶離法庭時,他以雙手比V手勢,吐舌任攝影記者拍照,一幅肆無忌憚的樣子。由於被告面對的是謀殺罪名指控,因此不得保釋,並繼續扣留在監獄羈留所。據記者現場觀察,並未有看見死者的妻子和家屬前來法庭。

據早前報道,死者為58歲的林強華,事發當日他與妻子柯秀慧從住家步行至鄰近的咖啡店用餐。豈知,林強華遇上疑認錯座殺人的被告,被對方以利刀插背刺死。當時,被告在事發後遭民眾攔截落網,交予警方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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