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會告訴我們那些原本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故事。但越來越多的人正在要求考古學家讓先人們安息。
1608年,在詹姆斯敦教堂原址發掘出的四座墓葬。考古學家能通過對屍體骨骼的研究來識別出其身份。
攝影:DONALD E. HURLBERT
撰文:Mark Strauss
Dan Davis注視著螢幕,此時水下機器人正在探索一艘沉沒在黑海底部的船隻。他震驚地看到有人骨出現在沉船殘骸中。
Davis是一位專門從事古希臘和羅馬沉船研究的海洋考古學家,之前並未遇到過人類遺骸。古代船隻通常都是露天甲板,所以大多數遭遇劫難的水手會在船隻沉沒時漂走;無論如何,骨骸在海洋環境中極少能存在很長時間。據Davis稱,1500艘沉船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發現了遺骸。
Davis想像了各種可能性。「我們可以通過科學檢測(例如DNA分析)來幫助了解這些在歷史中默默無聞的人們,」他說道。
後來,Davis將這段視頻分享給了他在路德學院的希臘考古學學生們。
「有的學生認為:『噢,你應該別管那些骨頭。不要回收它們,』」Davis回憶道。「我記得當時自己心裡想:『哇!什麼?這些可憐的學生被誤導了。」
那次科考沒能回收骨頭,但Davis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更深入地思考,並在古希臘人對此事的看法上做了一些研究。「在雅典和其他古代城市,胡亂擺弄死者遺骸是一種犯罪,」他說道。
這種事情很重要嗎?在Davis的課堂上、美國和世界各地都在上演著類似辯論。考古學家發掘和研究人類遺骸的報道不可避免地引起了關於「盜墓」的譴責。
「這些死者的親朋好友將其與愛人體面地葬在一起,」Facebook上的評論者寫道,他回復的是國家地理關於詹姆斯敦發掘出人類遺骸的一篇文章。「誰有權利把他們挖出來,還把他們的遺骸公開展示?」
反對意見往往源自宗教信仰和歷史原因,但人們的憤怒也有認為這是褻瀆死者方面的考慮——通過打擾死者安息之地來滿足好奇心和求知慾,這讓人不安。
人們似乎有著這樣的刻板印象:冷漠的科學家會像對待沒有生命的物品般對待遺骸,仿佛它們與粘土碎片和石碑並無區別。然而,專門分析人類遺骸的「生物考古學家」並非如此。
這些研究人員深刻意識到,自己正在研究的是曾經活著的人。他們認為自己不僅是研究過去的學者,同時也是死者的代言人,來講述原本可能會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故事。
然而,關於倫理方面的爭論仍在繼續。多長時間的遺骸才算史前之物,抑或是具有歷史意義?
死者曾經的宗教信仰很重要嗎?那些宗教信仰如今依然存在嗎?
爭論最激烈的問題是:是否要將那些如今保存在博物館或研究實驗室中的遺骸運回原址重新安葬?
有些生物考古學家堅決反對將這些人骨埋回地下。中央蘭開夏大學的考古學家Duncan Sayer寫道:「對遺骸的破壞會妨礙將來的研究;這樣做相當於焚毀書籍,是在蓄意毀滅知識。」
美洲原住民譴責稱,儘管聯邦立法要求將他們祖先的遺骸送回原處,但這一過程進展緩慢。數千死者的遺骸仍然被保存在倉庫中——有一次,人們在燕麥盒子裡發現了嬰兒的骨頭。
生物考古學家基本贊同:「對科學知識的追求」是研究人類遺骸唯一正當理由的日子已經結束了。
「在美國社會中,我們已經認識到自己是在為了大眾從事科研,」印第安納大學的生物考古學家Larry Zimmerman說道,他長期以來一直支持妥善保護美洲原住民的遺骸,並將其送歸故里。「有時候必須首先考慮到他們關心的問題,哪怕這會對科學界造成某種犧牲。」
對死者的關注
骨骼猶如時間膠囊一般,不僅保存著人們活著時的細節,還保存著他們所生活的時代狀況。它們會揭示出死者生前從事的工作。DNA分析有助於確認死者身份,重建家譜甚至是人類的遷徙模式。光譜研究能告訴我們死者生前的飲食——進而了解到當時都存在哪些動植物。
骨頭還能讓我們判斷出類似黑死病這種疾病,黑死病曾在14世紀導致20%的歐洲人口死亡。過去十年來,南卡羅來納大學的生物考古學家Sharon DeWitte經常拜訪倫敦博物館,研究那裡保存著的瘟疫受害者遺骸,這些遺骸發掘自東史密斯菲爾德路下面的一處集體墓地。
研究數世紀前死於黑死病的受害者遺骸所獲得的重要情報,有利於我們應對現代流行病。
插圖:GIOVANNI BOCCACCIO, CORBIS
她的研究對於現代流行病有著提示意義。「許多人都以為,黑死病會不加區別地置人於死地,」DeWhite說道。「不管人們的健康狀況如何,不分貧窮,不分性別——所有這些東西都無關緊要。」
但屍骨講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DeWitte尋找了「非特異性應激標記物」的出現率——這些代表著疾病和營養不良的標記能在骨頭和牙齒上被找到。例如,脛骨上多餘長出來的骨頭意味著腿部的軟組織感染擴散到了骨頭上。
牙齒上的線條同樣記錄著兒童疾病。如果有兒童營養不良或是身患疾病,牙釉質就會暫停形成。但如果這位兒童倖存下來,它就會再度開始形成。
DeWitte總結道,和身體健康的人比起來,那些身體狀況不佳的人更容易死於黑死病。老年人的死亡率也要高於年輕人。
DeWitte的研究工作為應對未來流行病提供了方法。「我們應該預期到,根據生物和社會方面的因素,在患病風險程度上會有所不同,」她說道。
儘管學者們對她的工作稱讚有加,但一位歷史教授在期刊上撰文批判DeWitte及其同事是「盜墓科學家」。
DeWitte認為這種觀念依然存在,部分是由於考古學家不甚光彩的過去。在19世紀到20世紀期間,考古學很大程度上源自「誰找到歸誰」社會風氣下的富有探險家,以及博物館為了獲取館藏古董所僱傭的聲名狼藉之輩——而人類遺骸也在「古董」收藏品之列。
考古學還受到過種族歧視主義的影響,19世紀的學者尋找美洲原住民遺骸是為了證明他們的非白種人劣等論。墳墓被盜,剛死之人被從戰場上弄走。直到1960和1970年代,專業考古學家們才建立起全面的道德準則。
DeWitte表示,當代生物考古學家在努力維護這些道德準則。她分辨稱,自己所選擇的職業通過彌補糾正歷史上的疏漏做出了獨特貢獻。
「書面記錄通常會偏向於富人和男子,尤其是在中世紀時期,」她說道。「如果我們想要了解女性、兒童和窮人的一切的話,往往只能通過查看遺骸的骨骼信息才行。」
德魯伊的反擊
英國考古學家和人類骨骼生物學家Simon Mays給我們講了一個故事,那是有人聽說了約克郡考古發掘的流言後給他打的電話:「你把我的祖先給挖出來了嗎?」
沒有,Mays如此回復道。
「噢,真是不好意思。我們還希望從你這兒打聽一些我們的家族歷史呢。」
大體而言,英國公眾支持發掘具有歷史意義的人類遺骸。但這方面的觀點根據國家不同而千差萬別。在以色列,極端正統派的猶太人在1990年代抗議發掘和研究遺骸,他們認為人體絕不應該遭到褻瀆。如今以色列法律規定,所有在考古遺址發現的猶太人遺骸必須運送到宗教事務部加以埋葬。
夏威夷原住民認為骨頭是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的媒介。但Mays表示,南歐人很少會反對發掘遺骸,因為通常屍體被埋葬的時間足夠它們腐爛了,之後便可將屍骨從墳墓中取出並放置於藏骨堂。
據印第安納大學的Zimmerman稱,基本上,在評估發掘人類遺骸的倫理道德時,關鍵問題在於「和死者有關係的人是否比科學界的人更有發言權。」
或者換句話來說,由於死者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發言權,因此研究人員有義務為那些與死者有著親密關係的人提供諮詢。
2015年,英格蘭國王理查三世的送葬隊伍。考古學家被允許發掘這位已故統治者的遺骸,他們知道當自己的研究結束之後,死者會重新入土為安。
攝影:CHRISTOPGER FURLONG, GETTY IMAGES
這一原則反應在美國各州針對考古發掘所作出的法律調整。儘管具體細則各不相同,但想要被批准發掘歷史性人類遺骸的話,通常需要有其後人、文化關聯團體和其他「有關各方」的許可才行。這些人在如何處理遺骸方面仍然擁有發言權。
英國採用了類似的準則來決定何時重新安置遺骨。這條政策在2006年迎來了一次不同尋常的考驗,當時英國德魯伊秩序委員會要求將在威爾特郡地方博物館展出的史前人類骨骼重新加以安葬。
這些骨骼歷史大約在4000年到5700年之間,發掘自風車山的新石器時代圍場,那裡是一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的世界遺產。德魯伊們認為這些骨骼是他們的先祖,堅稱將骨骼放置在博物館中有悖於他們的信仰。
「畢竟,人類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將任何遺骸單獨放置在一個過度清潔和靜態的環境中加以保存,這是在否定大自然的神聖性,並阻礙其發展,」一位德魯伊祭司宣稱。
讓大多數人驚訝、同時讓部分英國學者沮喪的是,當局鄭重回應了德魯伊要求重新安葬骨骸一事,同意在事情解決之前暫停那些需要對骨頭進行破壞性取樣的研究。
經過四年的審議和磋商,德魯伊的要求被駁回。德魯伊團體「在與死者的親緣關係上並沒有強於其他任何英國人,」Mays說道。
聖地之爭
英國聖公會比德魯伊要更有話語權,當人類遺骸從教會管轄範圍內的地下被發掘出來時,宗教法律和世俗法律同樣適用。
聖公會的神學立場認為「從聖經來看,耶穌對於人類軀體和人死後的遺骸並不太關心」;此外,過去和現在的基督教神學家都同意「人類在復活時並不會重新構造物質上的軀體。」
十字架代表著400年前的詹姆斯敦殖民地領導者們。英國聖公會表示:「從聖經來看,耶穌對於人類軀體和人死後的遺骸並不太關心。」
攝影:JOE FUDGE,每日新聞,美聯社
儘管如此,聖公會同樣認為:「『安息』一詞成了葬禮上的普遍用語,這意味著死者和遺骸不應受到打擾。因此,考慮到現代世界有著科研等方面的訴求,儘管此事無法在所有情況下被徹底貫徹,但被埋葬的基督徒理仍應得到尊重。」
的確,作為守護安息者願望的一方,聖公會反對將發掘出來有歷史意義的遺骸進行火葬。雖然火葬是英國現在最常見的死者處理方式,但基督徒早在19世紀後期就對之極為憎惡。
如今,聖公會允許考古學家發掘人類遺骸,條件是必須在完成科學研究後將遺骸重新安葬在「神聖之地」(即教堂墓地)。
但針對發掘出的人類遺骸所做的科學研究有被真正完成過嗎?這是生物考古學上最具爭議性的問題。有的研究人員認為,將遺骸運回原處和重新安葬是對科學信息的蓄意破壞。
「如果你不將遺骸運回原處,而是將其保存多年的話,我們的子孫後代就有機會從中學到東西,」Mays說道。「如果它們被重新安葬,你就是在剝奪後代的學習機會。這在倫理上是不可取的。」
Mays將他最近的一些研究拿來舉例。他正在研究3個成年人和50個嬰兒的遺骸,它們於1921年發掘自英國的一處羅馬遺址。當時的考古學家專注於研究成年人的骨骼,因為那會的研究課題是考察歷史上的英國人口。
「他們不能考慮利用嬰兒的骨骼來進行研究,但仍頗有遠見地沒有將之重新安葬,而是保存在博物館中,」Mays說道。「所以我才能在90年後前來對遺骸進行DNA分析,並在實際上幫助解決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考古學問題。」
Mays對這些在出生時被蓄意殺害的嬰兒性別感興趣。在許多社會形態中,人們會因為嬰兒是女性而將其殺害。在羅馬時期也是如此嗎?
「我們發現嬰兒的男女比例相對平均,」Mays說道。「因此,這是對羅馬人統治時期的英國會專門殺害女嬰的觀點的有力反擊。如果這些遺骸被重新安葬的話,我們就無法得知此事。」
Mays表示,哪怕暫時性的重新安葬也會加速對骨骸的破壞。「你可以想像一下數個世紀不受干擾安置在土壤中的骨骼,它們和周圍的土壤達成了某種平衡,因此其腐化過程會逐漸停止,」他說道。「如果你把它們挖出來,再重新安葬在其他地方,就會開啟新一輪的腐化。」
考古學家和聖公會至少發現了一種妥協方式:某些骨骸如今被儲藏在不再使用的教堂中。這樣既滿足了考古學家避免重新安葬的願望,又實現了聖公會讓遺骸重歸聖地的要求。
最親近的人
對於美洲原住民而言,先人們遭受劫掠的遺骸被成列在博物館和保存在倉庫中,他們已經為此事忍耐了數十年,因此將之重新安葬不僅是信仰問題,還事關人權問題。
「從倫理上來講,他們(考古學家)沒有權利在沒有獲得同意的情況下研究別人的祖先,」人類學家Rae Gould說道。作為麻薩諸塞州尼普穆克族人的代表,她要求將自己部落先人的遺骸送歸故里。「僅僅是將美洲原住民列入低於人類的物種類別、或是作為考古學樣本這樣的想法,就已經遠不止是無禮之舉了。」
自從1990年以來,美國的《美洲原住民墓地保護和返還法案》(簡稱NAGPRA)就要求公共機構和部門將收藏的遺骸歸還給文化關聯團體、聯邦政府認可的美洲原住民部落和夏威夷原住民團體。
「我之所以提及這部法案,是因為我覺得它並不止是要簡單解決這些問題:讓美洲原住民遺骸回到自己的合法安息之地,或是保護原住民們未來的墓地,」Rep. Morris Udall在一次支持這部法律的公眾演講中說道,他在美國國會供職30餘年。「它的意義遠不止如此。它要解決對我們的禮儀問題,這是常人應有之禮遇。從歷史的大範圍上來講,這是個很小的事情。但從道德的小範圍上來講,它可能是我們做過最重大的事情。」
生物考古學界的有些人反對《美洲原住民墓地保護和返還法案》,其中最著名的是考古學家和人類學家Clement Meighan。他在1993年撰寫了一篇長文,將同事的不滿傾訴其上,認為「這是在埋葬美國的考古學」。他將遺骸重新安置運動歸因於「新時代」的情緒敏感和「政治正確性」。
他還為「博物館抽屜和櫥櫃中收藏的大量骨頭」的科學價值作辯護,因為法醫科學的進步正在不斷為提取大量信息創造機會。
「即便我們真的確認那些檢查過的骨頭不會被再次研究,重新安葬骨頭也會剝奪掉以後糾正錯誤的全部機會,」他說道。
2010年,新的《美洲原住民墓地保護和返還法案》允許將沒有任何文化關聯的遺骸送歸原處——只要它們是在部落領地上被發現的。這意味著擁有數千年歷史的骨頭可能會被從科學界移交給那些並未證明與遺骸有著直接關係的部落,而這些骨頭原本在研究北美史前歷史和人類遷徙方面有著獨特的價值。
「將擁有上萬年曆史的骨骸返還給恰巧生活在遺骸發現地區周邊的團體,這種觀點實在是太荒謬了,」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古生物學家Geoffrey Clark在得知新法案後說道。
Gould表示,僱傭了類似Clark這類異見人士的機構會推遲返還遺骸。「這部法案的核心是表明文化歸屬問題。他們則會告訴我們,這些先人的遺骸生活在2000年前,因此和你們毫無關係,因此我們也不會返還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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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uld看來,鑒於原住民已經在北美持續生活了上萬年,所以「哪怕是4000到5000年也沒有那麼遙遠。」
作為證明,她引用了肯納威克人的例子——這些有著8500年歷史的骨骸於1996年被發現於華盛頓。刊登在2015年《自然》期刊上的DNA測試結果證實,肯納威克人「與美洲原住民的親緣關係比世界各地的其他群體更加緊密」;基因對比顯示,「其與美洲原住民的延續性至少超過了8000年之久。」在基因匹配性上與之最為接近的科爾維爾部落生活在西北海岸。
「科學家在努力獲取更多的科學證據,」Gould說道。「我們就是從他們那得到的證據。」
較近的一個案例最終鬧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加利福尼亞大學的三位科學家試圖阻止返還兩具有著9500年歷史的骨骼,它們都位列美洲發現的最古老骨骼之內。
代表了12個部落的庫米亞文化返還委員會在2006年提出要求返還遺骸,此事引發了一場長達十年的官司,最終以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此案而告終。最高法院批准地方法院支持要求返還的一方。
儘管如此,該委員會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並不會禁止科學家研究那些骨頭。「我們需要討論這些事情,」他對《紐約時報》說道,「我們想要親自講述我們的故事。」
Larry Zimmerman樂觀地認為,這類「遺骨之戰」已經成了過去的事情。「在未來幾十年里,它將不再是問題,」他說道。「圍繞遺骸返還問題而鬥爭的人們屆時都會死去並被安葬,其中就包括我自己。我看到有許多能理解這個問題的年輕生物考古學家們正在紛紛出現。他們非常樂意與美洲原住民共事,許多人能研究的遺骸比他們自己想像地更多。」
然而,Gould懷疑自己有生之年能否看到問題被解決。據《美洲原住民墓地保護和返還法案》審查委員會最近發布的一篇報告稱,「74%的聯邦遺骸收藏如今已經準備好返還給各部落。但與被博物館和聯邦政府收藏的所有北美原住民遺骸相比,這個數字還是少了10%。」
更糟糕的是,美國政府問責局針對《美洲原住民墓地保護和返還法案》服從性的報告稱:「各機構和儲藏部門的遺骸保存方式簡陋,歷史記錄和文件也是少得可憐。」有人類遺骸被發現放置在漏頂房屋的盒子裡,或是被包裹在報紙中。
我們為何關注此事?
我們為何要對死者的權利如此關注,畢竟這些告別人世的逝者對此事沒有明顯的反對意見?
有的學者將之描述成宗教信仰與科學之爭。在許多案例中確實是這樣,但並非盡皆如此。對挖掘遺骸的不適感並非總是來自宗教方面的厭惡。哪怕是英國聖公會也從未覺得有義務去保護人類遺骸,畢竟其承認此舉並沒有神學依據。
鐵達尼號沉船頭等艙的內部。沉船中剛剛達到「百年之齡」的屍體被認為具有「歷史意義」,但沉船本身仍然如同一座墓地。
攝影:EMORY KRISTOF,國家地理
Dan Davis表示,時間常常是最關鍵的問題:「時間的強大力量能抹去一具100年歷史的現代遺體與一具2300歷史古老遺體的差別。」
他補充道,然而時間在人類事務中又是相對的。他注意到,鐵達尼號沉船上的遺體最近剛剛達到「百年之齡」,從而可以被認為具有「歷史意義」,但「沉船本身仍然如同一座墓地。」而且在那些歷史傳承未曾中斷過的人們看來,千年級別的丈量尺度意義不大。
對其他人來說,人類遺骸的處置方式會涉及到歷史上的不公平問題:例如種族主義的延伸,施加在原住民身上的殖民政策等。
「特別是對於那些目前或在歷史上被邊緣化或是被剝削過的群體而言,我認為我們需要比科研工作更加重視他們的願望,」DeWitte說道。「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去研究死去的歐洲人,而不是美洲原住民的原因。」
我們的觀點也會受到傳統方面的影響。「西歐文化強調,把死者安放在地上的洞裡再用東西蓋上是尊重死者的唯一方式,在我看來這是極其錯誤的,」Simon Mays說道。「這可能是源於這樣的想法:你擁有一塊墓地,屍體會永遠長眠於此處。這種觀念只有在18和19世紀才會廣泛流傳。」
在談論人類遺骸時,最常出現的詞語就是「尊重」和「體面」。如何對待死者是我們衡量人性的方式。這就是為什麼挖掘死者的行為會被有些人視為褻瀆之舉,又會被另一些人看成為死者服務的原因所在——一切全都取決於各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