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爆各位朋友圈的一定是這條
因為肇事男子聲稱兩人是情侶關係,包括酒店服務人員在內的自認旁人,就都袖手旁觀,這名可憐的女生也太倒霉了。
要是這事發生在新加坡,格局一定全然兩樣。因為在這裡,法律認定,不要說在公共場合,就是在家裡,任何形式的打架、拉扯,都是不被允許,甚至可能要吃官司的。所以,哪怕是家務事,外人和法律也是應該而且可以干預的。
憑啥?就憑新加坡有不為人熟知的人身安全保護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簡稱PPO)。
PPO是根據《婦女憲章》所實施的措施,說是婦女,其實保護的不僅僅是婦女,任何人都可以申請PPO的。
什麼條件?如果家庭中,不論男女,有人已經或可能出現暴力行為,比如肢體傷害、企圖造成肢體傷害、恐嚇、持續騷擾及限制人身自由等,Ta的配偶、前配偶、子女、岳父母、兄弟姐妹……,只要是任何被法庭視作是Ta家人的個人,都可以針對Ta的行為申請PPO。所以,真有男人因為娶了個虎妻,受不了就申請PPO的。
這麼說來,PPO簡直可說是惠及大眾了。這麼好的一把保護傘,貌似大家很有必要來認真學習下~~
從2012至2014年,家庭法庭每年平均會收到3200份申請,事實上最終發出的PPO,只有1200份。換句話說,申請的成功機率,大概是1/8 吧,新加坡的法令嚴明、不偏不袒,可見一斑。
原因呢,不外乎以下兩種:申請不符合條例;申請人主動撤銷了。還有一個原因,大家可能想不到,申請後等待的時間可能會很長,一些申請者就不願出席聽審,那以後就不了了之了。這個具體的流程,我們後面再談。
在PPO下,法院可以對下列其中一項或兩項發出指令
1、加害者不得對家庭成員施予家庭暴力。
2、加害者不得煽動或協助任何人對家庭成員施予家庭暴力。
若加害人違反PPO,警方會在受害人報警後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控訴加害者違反禁令。一旦加害人被定罪,初犯者將面臨2000元罰款和/或6個月的監禁;再犯的話,對不起可能就要被罰5000元,被判坐牢一年或者兩者兼施。
前面我們就提到過,要成功申請到PPO,一般上時間都不會短。那麼,要是一個人非常需要立刻得到保護,咋辦?
可以在進行PPO審訊前,申請急速保護令(EO)。只要能證明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可能隨時受到威脅,就可獲得28天的EO,或者直到審訊開始,以比較早到的日期為準。
在加害人違反PPO或其他特殊情況下,法院也可以頒發家庭驅逐令(DEO),裁定加害人必須離開居所、不得進入居所或居所里的某個地點,比方說睡房等,也可以換個思路,裁定申請者有權進入居所並在裡頭逗留等。
要是非親屬關係,比如沒有夫妻關係的親密伴侶,其中一方被傷害了怎麼辦?
受害者就可以報警,或對加害者申請私人傳票。如果傷勢認定是輕微的,罪行將是「傷害」,處罰會是監禁兩年和罰款最高5000元;如果傷勢嚴重,比方說骨折、失明、失聰、斷肢等,在「嚴重傷害」罪名下的處罰會是----監禁十年、罰款或鞭刑。當然,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就可以直接出面,逮捕並指控加害者了。
現在終於要動真格的,講到如何申請PPO了。
首先要說的是,個人就可以申請PPO,甚至不用勞動到律師,但顯然聘請律師對之後的法律程序會有幫助。第一步是到家庭法院一樓的保護令服務部,或全島三個家暴專業中心,通過視頻聯網申請。
猜想要視頻,是想提高工作人員對一個人所受傷害的感性認識吧!當然,申請PPO時,帶上警察報告、醫學報告和其它相關證件,都是必須滴。
程序上,申請者必須在法官面前宣誓申訴的內容全是事實,法院才會發傳票給加害人。這筆發傳票的費用誰承擔?申請者。一般上,這費用也就幾十塊錢。當然,實在申請者比較窮,拿不出這筆錢,社會福利機構也會幫忙繳付的。
後面的發展,就是申請者和加害人,在法庭上見了。在庭時間可長可短。如果雙方都同意頒發PPO的話,法官就能下令頒發,前後也就5分鐘的時間。
當然,這只是極端的理想狀態。要能心平氣和好好說話,也不至於鬧上法庭,對吧!所以,正常程序會是,雙方的意見有分歧,法庭就會要求他們出示證據、準備宣誓書等,再安排下一次法庭公開審理的時間。
審理時,會有各自陳述、控方盤問、辯方盤問等環節,申請者----也就是控方----還可以請目擊者出庭。當然,如果Ta聘請了律師,這些事情一般就會由律師負責了。沒有律師,又不諳流程怎麼辦?法庭設想得也很周到,會為沒有代表律師的申請者安排法庭之友,提供訊息和法律諮詢以外的幫助。
經過這麼一輪調查庭審,最後法官才會宣布,是不是要頒發PPO,以及雙方是不是需要接受由社會和家庭發展部進行的輔導。有人若要上訴,就需要另外在家庭法庭領取表格。
以上便是PPO的完整程序,純良小編表示:貌似走完這一遭,好有脫層皮的感覺。
關於PPO,我們有兩點要提醒:
一定要在深思熟慮過後,才去申請PPO。PPO既不是可以隨隨便便申請,一旦申請到手,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退出的。法庭的立場很明確,申請者占用的國家資源,應當是被善加利用的。如果你視PPO為兒戲,對不起,那你玩過火了。既有PPO,以後的雙方關係,都會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約。想回頭,也難。
現行的PPO還有不夠嚴謹的地方。一個潛在缺陷在於,有可能傷及申請者的尊嚴。有時候,他們一下子拿不出適當證據,證明家暴的存在,處境就難免尷尬了。此外,社會和家庭發展部在去年12月,針對《婦女憲章》展開公眾諮詢時還發現,不少人希望PPO能覆蓋同居的伴侶和其他高風險的單身人士。這麼說來,它也不是萬能的哈!
我們當然是希望家人和睦相處,有話好好說,有事好好商量,只是備不住還是有人真的需要知道受理PPO申請的機構詳情吧。
Family Justice Courts Building
3 Havelock Square
Singapore 059725
Tel: 6435 5110
PAVE
Blk 211, Ang Mo Kio Avenue 3,#01-1446,Singapore 560211
Tel: 65550390
SAFE@TRANS
Blk 410,Bedok North Avenue 2,#01-58,Singapore 460410
Tel: 64499088
Care Corner Project StART
Blk 7A Commonwealth Avenue, #01-672, Singapore 141007
Tel 64761482
文章來源:yan.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