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大馬Grab司機罷工倒數4天,慘了!放工沒車回家了.....
以下內容轉自面子書,

Grab十宗罪:
1)乘客為王,只聽顧客投訴無論是否有證據就終止司機戶口
2)無理和無證據終止司機戶口
3)要求司機開Auto accept 但司機付出與收入不成正比
4)Grab壓低司機車費「賤價」出售給客人
5)神器,fake gps 泛濫成災Grab卻沒控制
6)GrabShare不平等條約的延伸出更多麻煩給司機面對
7)提供貸款給司機卻以「高利息」賺取司機收入
8)不透明Time booster 計算,塞車時間常常沒有高峰補貼
9)Multiple drop off 功能沒被妥善運用,司機被要求半路停下卻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反而被乘客覺得是應該的。
10)地區性車費差異,KL區最低車費Rm5但很多地方車費卻還是Rm4,難道司機的車油不同地區會收費不一樣?
Grab司機訴求:
1)終止司機戶口前,請提供證據讓司機心服口服
2)提高車費,我們願意以「廉價」出售我們的服務,不是「賤價」出售
3)管制「神器,fake gps」泛濫成災,以製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給司機
4)廢除或者重新規定Grabshare服務,請不要偏向乘客!
5)解決司機常被沒放multiple drop off的乘客半路停車卻沒得到應有的收費,不然就被乘客威脅投訴或者1星讓司機屈服
6)車費統一化,司機車油費不會因不同地區汽油就會比較便宜
7)午夜車費必需溢價至少30%,而不是和平常價一樣,司機都是在熬夜駕車,車費必需轉嫁消費者
8)調整GrabCar 20%佣金制度,考了PSV我們和taxi有什麼分別?他們就10%我們20%?
9)乘客必須要實名制,以保障回司機的安全
10)請加入司機給回乘客評價制度,我們不是垃圾桶並不是爛乘客就一定要接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042345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