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趁著老婆洗澡偷聞[內褲] , 才發現自己老婆背著自己偷吃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陳姓醫師娘與鄭姓室內設計師出遊被大姑撞見,大姑通知被戴綠帽的醫師弟弟,陳女隔天返家洗澡,陳夫聞到她內褲有[精.液]味,立刻拿老婆手機檢查發現在老婆與鄭姓室內設計師LINE裡的資訊「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鹹濕對話。

大姑撞見弟妹與小王出遊

陳夫主張,妻子因房屋裝潢認識鄭姓設計師,進而交往通姦,2人除於LINE上互留親密言語,更利用他看診時間及假日出遊、幽會;有次陳女和鄭男逛某大賣場,被他的姊姊和其友人目擊,跟蹤發現陳女單獨開車到鄭男住處。他接到姊姊電話通知,趁妻隔天返家洗澡後,拿走放在洗衣籃內的內褲,並聞到疑似[精.液]異味,憤而向雄檢控告妻子妨害家庭。

檢警採集被告2人的口腔黏膜檢體,查出陳女內褲確實沾有鄭男[精.液],也查出LINE有「跟我常[高·潮]、好幾遍」、「好想抱著你好好睡一覺」、「還有一夜七次」等鹹濕對話;另化驗醫師娘內褲分泌物,比對褲底斑漬上的DNA,來自鄭男的機率高達99.9%以上,2人被起訴、判刑。

涉嫌偷情通姦刑事部分,一審法官判處陳女3月、「小王」鄭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陳夫先訴請離婚判准,高雄少家法院法官判陳女需賠償100萬元,高雄地院昨再判偷情男女需賠75萬元,補償陳夫的精神損害,此部分仍可上訴。陳夫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賠償,高雄地院判2人共賠75萬元。

陳女堅決否認與小王偷情,認為離婚已賠100萬元,不接受前夫再提精神損害求償200萬元;鄭男也否認妨害家庭,反指對方可能不法取得其[自.慰]所留下的[精.液],事後再塗抹在扣案的女用內褲,表示當晚人不在高雄,但因證人指證在賣場見到2人,刑、民庭法官採信不利陳女的證據。

來源:news.lt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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