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Stomp網站)
新加坡Stomp網站報導,有網民在巴西立一座組屋的樓梯處,發現兩名學生在胡搞。
據網民稱,事件發生在上月28日。
兩名學生從傍晚6時15分左右出現,直到大約6時45分才離開。
網民還拍下視頻,其中有畫面顯示女生坐在階梯上,好像在用手機,男生疑似伸手入女生裙內,並親吻女生。
(翻攝Stomp網站)
網民還稱,兩人離開後,階梯上留下疑似「血液」的液體,「我希望社會關注這類事件」。
由於事件涉及未成年者,網站不採用網民提供的視頻。
與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得到對方同意,都是 犯法的。該項罪行在刑事法典(簡稱刑法)第S376A條的定義是: 「對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行[性·侵]犯」。
如果女孩小於十四歲,則稱為法定[強.奸]罪。
如果雙方年齡均小於14歲呢?
嚴格來講,這仍然犯了 法定[強.奸]罪。然而,警方會視個別情況,在考慮當事人的年齡後,可能選擇不提出起訴。
如果雙方年齡皆為 15歲呢?
嚴格來說,根據刑法第376A條規,還是犯了 法定[性·侵]入罪。但是警方依然會考慮當事人的年齡,可能不加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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