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女傭15個月暴瘦近20公斤!新加坡惡毒僱主夫妻刑罰再加重!

大法官梅達順指出這對夫妻有系統地對菲律賓籍女傭殘忍,沒有給予她基本的人性尊嚴。兩人的刑期分別由三周和三個月監禁,加重至各入獄10個月。

夫婦不提供足夠食物給女傭導致她在15個月里暴瘦近20公斤,刑期分別由三周和三個月監禁,加重至各入獄10個月。

大法官梅達順昨天應控方上訴,加重林俊宏(48歲,商人)和鍾瑞鳳(48歲,家庭主婦)的刑罰時指出,這對夫妻有系統地對菲律賓籍女傭戴爾瑪(42歲)殘忍,沒有給予她基本的人性尊嚴。

林俊宏、鍾瑞鳳夫婦不給女傭足夠食物,造成她嚴重營養不良,各被判入獄10個月。(檔案照片)

林俊宏和鍾瑞鳳在戴爾瑪2013年1月至隔年4月受僱期間,只給她一天兩餐;第一餐通常是在凌晨1時至2時之間,有兩三片白麵包和一兩包快熟面;第二餐則在上午較遲時候至中午之間,一般是五六片麵包。這些快熟面和麵包是林俊宏買的,戴爾瑪的餐食由鍾瑞鳳準備。

戴爾瑪平時和林俊宏夫婦一起跟著歐洲的作息時間,日夜顛倒。身高1.42公尺的她因缺乏足夠食物,體重從49公斤跌至29.4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簡稱BMI)從正常水平下滑至嚴重營養不良。

法官:夫婦施虐並非尋樂!否則罪行更重

林俊宏和鍾瑞鳳各承認一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林俊宏被國家法院判坐牢三周和最高罰款1萬元,他妻子則監禁三個月。

不過,大法官昨天說林俊宏和鍾瑞鳳原本的刑罰顯然嚴重不足。雖然是鍾瑞鳳限制女傭的食物,但身為僱主並有責任維護女傭利益的林俊宏在明知妻子對女傭實行「怪異的餐食制度」,卻任由她繼續惡待女傭。

不過,大法官拒絕控方對兩人施加一年監禁最重刑罰的要求。他說,鍾瑞鳳雖沒為殘忍對待女傭作出解釋,可是這對夫妻不像是為了從中取樂,否則罪行更嚴重。而且,大法官考慮到他們賠償女傭2萬元。

控方指出林俊宏夫婦提議1萬元賠償,之後應女傭要求把賠償額調高。主控官說他們作出賠償是要避免長期徒刑。

林俊宏在審訊期間曾供證說鍾瑞鳳患有強迫症,嚴重到把打掃衛生視為一種「信仰」。他稱,他的第二個孩子(兒子)在2010年,因為受不了鍾瑞鳳的潔癖而離家出走。此外,她少女時期也被神經性厭食症困擾。

然而,政府精神科醫生的看法是,鍾瑞鳳的精神病不是她不給女傭足夠食物的導因。

戴爾瑪因營養不足,頭髮脫落,月經一年沒來,最終無法忍受而從案發的烏節路公寓逃跑。她作證後已回去菲律賓。

林俊宏和鍾瑞鳳獲准輪流服刑,由後者先入獄,林俊宏則在她刑滿一周後開始坐牢。大法官基於他們還有另外三個孩子需要照顧,批准他們先後服刑。(部分人名譯音)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63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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