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中說好進行性 交易,27歲嫖客卻帶電擊棒上門搶劫!
他看見屋內只有妓 女一人,就亮武器搶走近2000新元現金,臨走時還刪除妓 女手機中的通話記錄。
27歲馬國男子胡昌義(譯音)日前在國家法院承認三項控狀,包括兩項搶劫罪和一項違法擁有物品的罪名,被判坐牢三年3個月,打12鞭。
案情顯示,去年8月24日下午,被告在微信平台上結識一名28歲女子,兩人溝通後決定於同天下午在女子家中進行性 交易。
豈料,被告抵達女子位於馬里士他路一帶的住所後,因看見屋內沒有其他人而決定動手搶劫。他從包包里掏出一個電擊棒,指向受害人,恐嚇她把錢交出來。
被告一共搶走屋內1953元現金,臨走時也刪除受害人手機中、與他的通話記錄。
受害人事後報警,警方在案發約一個月後,在被告的住家逮捕他。被告落網後承認犯下搶劫罪,並聲稱已把電擊棒丟掉。
警方也在他身上搜出11張SIM卡,並相信這些電話卡是違法取得的。
曾用胡椒噴霧搶妓 女手機
被告也曾嫖 妓後不付錢,還用胡椒噴霧噴妓 女,再搶走她的手機。
被告面對另外一項搶劫罪,指他在前年3月8日下午,在芽籠第28座組屋某單位內,搶走一名30歲女子價值1131元的手機。
案情顯示,案發前一天,受害女子在網上宣傳性 服務,被告回應後,約在案發當天於女子的住所進行性 交易。
完事後,被告聲稱沒有錢,兩人開始吵架;被告接著拿出一個自製胡椒噴霧,噴向女子雙眼,再搶走她放在桌上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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