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店男豪客大方借出至少6萬元(19萬令吉)給美女友人開模特兒公司,後者錢到手後沒開公司,兩人在夜店狹路相逢後大打出手,男豪客不僅潑酒、掌摑還用酒瓶割傷她的臉,導致她毀容,留下10公分長傷疤。
這起風波發生在2014年6月14日凌晨2時27分左右,地點是克拉碼頭附近的著名夜店上海娃娃(Shanghai Dolly)。
傷者陳美姬(37歲)和豪客陸來成(53歲)都是夜店常客,兩人早在2010年前就相識,陸來成過後因持酒瓶打傷陳美姬而被控蓄意重傷他人罪,他不認罪,稱是傷者意外割傷自己的臉。
他之後被判罪名成立,今早被判坐牢15個月,他不服要提上訴,目前以4萬元(12萬8000令吉)保釋。
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和傷者早在2010年前就相識,被告曾給傷者6萬元助她創業,但傷者但創業的事後來不了了之,兩人因此有了金錢糾紛。兩人都是上海娃娃夜店的常客,只是被告常上二樓,而傷者則主要光顧一樓,因此少碰面。
但案發當天,兩人卻在上海娃娃不期而遇,被告質問傷者何時要還錢,但傷者堅稱已轉賬給他,被告覺得傷者態度傲慢,一怒之下將手中的酒潑向傷者,這一幕全被電眼拍下,畫面可見傷者過後擦拭臉和頭髮。
傷者質問被告為何潑酒,被告卻不等她說完揚手就摑了她一下,跟著更揮動手中酒杯劃向傷者的臉頰,傷者只覺臉上頓時一陣刺痛,過後血流不止。
傷者捂著臉也想還擊,最後被酒保阻止隔開,救護人員過後將傷者送院,但她的臉已留下10公分長的U形傷疤。
傷者案發後曾在網上自爆稱拒絕酒客的搭訕,最後慘被打傷毀容。(人名譯音)
欠9萬新元只還了500新元
被告聲稱受害人欠9萬元(28萬8000令吉),但受害人只還了500元(1600令吉),過後失聯5年,見面時態度傲慢甚至要動粗,他一起之下才潑酒。
審訊期間,被告答辯時稱和傷者在案發前已認識七八年,他答應幫助傷者成立一家模特兒公司,於是給了她9萬元(控方的說法是6萬元),但她過後卻玩失蹤,他差不多有4年聯絡不上傷者。
有次兩人在上海娃娃不期而遇,他劈頭就問傷者什麼時候要歸還她所欠的錢,被告稱傷者承諾說,會每個月還一兩千元,但最終她只還了一次500元後就不了了之。
被告說,儘管如此,他也沒有追究,幾次和傷者在夜店碰到彼此,仍會喝酒聊天,從未起爭執。
案發那天,被告說他又在夜店碰見傷者,只是問她為何對他不理不睬,傷者卻回說「她就是那樣」,還問被告能對她怎樣。
被告說,他一時被激怒,才拿酒潑她。被告也稱傷者被潑後差點要對他動粗,最後是朋友將他拉開,他否認對傷者動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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