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當工具人 肥仔殺她再奸屍

愛分享| 2019-04-02| 檢舉

(台北2日綜合電)2015年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黃仲佑,向學妹求愛,卻被當成朋友,一時惱怒誤殺學妹,還趁熱奸屍,事後載往柴山焚屍,遭判處無期徒刑,引發外界不滿。台灣警官近日,重返現場,憶述當年案。

上月3月27日上午10點半左右,鼓山分局偵查小隊長藍國欽帶著記者前往柴山法興禪寺旁,尋找一處紅色拱門的山路,沿著斜坡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個廢棄羽球場,這時勾起小隊長的記憶,他說:「從這下去坡坎的樹林,就是棄屍的地方。」

不爽被當工具人 肥仔殺她再奸屍

黃仲佑(左圖)疑因求愛不遂,把竺姓學妹勒斃後棄屍。(資料圖片)

小隊長口中的殺人棄屍案發生在2015年3月,這起震驚社會的命案,行兇的是台南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的大二生黃仲佑,他向同校已有男友的19歲竺姓學妹告白被拒,決定掐住學妹脖子性侵,對方很快已無氣息,精蟲上腦的他趁屍體仍有餘溫,繼續辱屍。

黃仲佑殺人後替死者傳衣,然後出門買黑色大塑膠袋,把死者塞入綁妥,隔天中午,黃仲佑把屍袋放在機車腳踏板,上方再壓著裝有死者衣物的行李袋,載往高雄柴山上的法興禪寺旁草叢焚屍。

那是外人幾乎找不到的地點,小隊長表示,只有爬山的同好才可能知道的小徑,也正因為隱密,案發當時雖然引起圍觀,但多半是登山客,眼尖的員警卻發現一名身材壯碩,貌似學生的男子在附近徘徊。

由於其神色有異,隨即對他進行盤問,原本黃仲佑供稱:「我只是來旅遊的,火不是我放的。」後來警方在嫌犯的重型機車前腳踏板,發現一支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及手提袋,他才坦承殺人棄屍。

黃仲佑表示相當後悔,自述個性自卑,將死者當成朋友,卻發現被女方當成「工具人」,一時激動才失手殺人。「很後悔!我希望我沒有殺了她!」

本案經過法院審理,最終採信黃仲佑供詞,法官認為是先殺後奸,以殺人罪以及污辱屍體量刑,也考量黃男高中時曾擔任過風紀股長,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污辱屍體兩年多徒刑,逃過一死。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30/node204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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